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17-05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向华润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体支行申请延续12个月期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并可在该额度项下进行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12个月期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并可在该额度项下进行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沂蒙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6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山东公司此次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为3,6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笔贷款偿清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8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14,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对所属三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向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增资9,000万元,向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向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9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再次追加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同意再次追加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 7,600万元。
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本议案由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再次追加预计情况的》,公告编号:临 2017-060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再次追加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基
础上,同意再次追加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 1,100万元。
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本议案由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再次追加预计情况的》,公告编号:临 2017-060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七、通过《关于建立公司总部员工企业年金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工作,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同意公司自 2017年1月1日起为总部员工建立企业年金,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和审批部门意见,制定、修订并实施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在提取费用不超过公司总部上年度工资总额8.33%的幅度内实施企业年金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八、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再次追加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事宜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6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7-058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为山东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6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山东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沂蒙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为山东公司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3,6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⒈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山东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沂蒙支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600万元人民币提供3,6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3.51%,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名 称: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㈡注册地点:山东临沂河东区工业园
㈢法定代表人:许来永
㈣注册资本:3,000万元
㈤经营范围:废旧电子电器物品回收、拆解、处理及其它废旧物资回收、分拣整理;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利用;销售自产产品(需许可证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㈥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山东公司的股东为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㈦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⒈截止2016年12月31日,山东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7,162.91万元,总负债为24,142.92万元,净资产为13,019.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97%。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16.3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9,743.13万元。
⒉截止2017年9月30日,山东公司的总资产为48,676.78万元,总负债为33,605.65元,净资产为15,071.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04%。2017年1-3季度实现净利润为2,051.1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1,034.11万元。山东公司2017年9月末的资产、收益等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笔贷款偿清之日止。
㈣被担保金额:3,6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山东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山东公司该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山东公司该次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子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同意公司为山东公司此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权权益)的37.73%;此次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权权益)的41.24%;除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17-05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对所属3家全资子公司增资。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尚需被增资子公司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释义: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或本公司: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黑龙江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
●湖北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山东公司、黑龙江公司和湖北公司等三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其业务拓展能力,公司拟以现金14,000万元人民币分别向山东公司增资9,000万元、向黑龙江公司增资4,000万元、向湖北公司增资1,000万元。增资后,山东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增至12,000万元,黑龙江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6,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湖北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4,500万元增至5,5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增资3家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为:
㈠山东公司基本情况
■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直接持有山东公司56%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山东公司44%股权。
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山东公司股权的比例将变为89%,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山东公司股权的比例将变为11%。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公司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㈡黑龙江公司基本情况
■
本次增资后, 黑龙江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变为10,000万元。
㈢湖北公司基本情况
■
本次增资后,湖北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变为5,500万元。
三、决策程序
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上述公司对3家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述增资的影响
㈠将增加全资子公司资本规模,增强其业务拓展能力,有助于其更好地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㈢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㈣本次增资尚需被增资子公司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7-060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再次追加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再次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追加的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一、再次追加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㈠与控股股东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再次追加预计:
1、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0,587.98万元。该议案后经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追加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4,200万元。该次追加后,预计2017年度与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34,787.98 万元。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再次追加预计2017年度与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7,600万元。追加后,预计2017年度与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42,387.98 万元。具体情况为:
金额单位:万元
■
㈡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再次追加预计:
1、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3,537.46万元。该议案后经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追加预计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000万元。该次追加后,预计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8,537.46万元。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再次追加预计2017年度与中再资源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100万元。追加后,预计2017年度与中再资源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9,637.46 万元。具体情况为:
金额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及方法均为按市场价协商确定。
二、再次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追加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再次追加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7,600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追加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再次追加预计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100万元。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对该两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上述再次追加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再次追加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再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方履约能力
㈠关联方
■
㈡关联关系
⒈中再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⒉中再资源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8,27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67%;
⒊黑龙江中再生是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2,778,981股,占本公司总股数7.28%;
⒋本公司董事长管爱国先生是中再生和中再资源的董事长,本公
司董事沈振山先生是中再生的总经理助理;
⒌绥化公司是黑龙江中再生的全资子公司,洛阳宏润是中再生控
股子公司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塑金是中再生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⒍盱眙资源是中再资源的全资子公司。
综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
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㈢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追加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五、追加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再次追加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再次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再次追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述追加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认为:公司再次追加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再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上述再次追加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上述再次追加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和参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
七、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再次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7-06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9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0日
至2017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7年12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
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㈡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㈢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㈣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5日和18日,每天9:00-11:00,14:00-16:00。
㈤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㈠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亚楠
联系电话:010-59535600
传 真:010-595356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㈡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