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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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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兴利半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7-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发布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61号文注册募集的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9月12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1月8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2层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6日,权益登记日当天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nf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自2017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1月8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18年1月8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17年12月6日。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2、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均免长途话费)咨询。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附件一:

关于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调整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将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4%调整至0.3%。

针对上述变更,本基金管理人拟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的相关条款,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现变更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托管协议等文件将根据上述修改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实施。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二:

附件三:

关于南方互联网A份额定期

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7年12月1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南方互联网基础份额(基金简称“互联基金”,基金代码“160137”,包含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南方互联网A份额(基金简称“互联A级”,基金代码“150297”)办理了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的《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本基金折算完成后次一交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即复牌首日(12月5日)互联网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互联网A份额12月4日的份额净值1.001元,而停牌前(12月1日)互联网A份额的收盘价为1.026元。考虑两者存在较大差异,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较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关于南方国企改革A份额定期

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7年12月1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南方国企改革基础份额(基金简称“改革基金”,基金代码“160136”,包含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南方国企改革A份额(基金简称“改革A”,基金代码“150295”)办理了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的《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本基金折算完成后次一交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即复牌首日(12月5日)国企改革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国企改革A份额12月4日的份额净值1.000元,而停牌前(12月1日)国企改革A份额的收盘价为0.978元。考虑两者存在较大差异,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较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关于南方高铁A份额定期折算后

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7年12月1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南方高铁基础份额(基金简称“高铁基金”,基金代码“160135”,包含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南方高铁A份额(基金简称“高铁A级”,基金代码“150293”)办理了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的《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本基金折算完成后次一交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即复牌首日(12月5日)高铁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高铁A份额12月4日的份额净值1.001元,而停牌前(12月1日)高铁A份额的收盘价为1.014元。考虑两者存在较大差异,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较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关于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

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2月1日为基准日,对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南方互联网份额(场内简称“互联基金”,基金代码:160137,包含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互联网A份额(场内简称“互联A级”,基金代码150297)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2月4日,南方互联网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南方互联网份额的场内份额、互联网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如下表所示:

*注:该“折算后基金份额数”为互联网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南方互联网场内份额数

投资人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登记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上述折算后份额可查询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2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互联网A份额于2017 年12月5日复牌,互联网B份额正常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2月5日互联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2月4日的互联A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2017年12月5日当日互联A级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互联网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南方互联网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互联网A份额的持有人,而南方互联网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互联网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互联网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互联网A份额、南方互联网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互联网A份额、南方互联网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3、由于互联A级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定期份额折算后,互联A级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互联网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南方互联网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互联网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南方互联网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6、投资人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

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2月1日为基准日,对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南方国企改革份额(场内简称“改革基金”,基金代码:160136,包含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国企改革A份额(场内简称“改革A”,基金代码150295)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2月4日,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场内份额、国企改革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如下表所示:

*注:该“折算后基金份额数”为国企改革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南方国企改革场内份额数

投资人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登记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上述折算后份额可查询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2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国企改革A份额于2017 年12月5日复牌,国企改革B份额正常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2月5日改革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2月4日的改革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2017年12月5日当日改革A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国企改革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南方国企改革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国企改革A份额的持有人,而南方国企改革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国企改革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国企改革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国企改革A份额、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国企改革A份额、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3、由于改革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定期份额折算后,改革A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国企改革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南方国企改革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国企改革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南方国企改革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6、投资人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关于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

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2月1日为基准日,对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南方高铁份额(场内简称“高铁基金”,基金代码:160135,包含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高铁A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级”,基金代码150293)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2月4日,南方高铁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南方高铁份额的场内份额、高铁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如下表所示:

*注:该“折算后基金份额数”为高铁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南方高铁场内份额数

投资人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登记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上述折算后份额可查询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2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高铁A份额于2017 年12月5日复牌,高铁B份额正常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2月5日高铁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2月4日的高铁A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2017年12月5日当日高铁A级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高铁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南方高铁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高铁A份额的持有人,而南方高铁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高铁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高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高铁A份额、南方高铁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高铁A份额、南方高铁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3、由于高铁A级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定期份额折算后,高铁A级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高铁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南方高铁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高铁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南方高铁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6、投资人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2017年第4次开放期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公告。本基金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

2、本基金自2017年12月15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

2 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日(不含该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并自2017年12月15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公告。本基金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1年指365天):

注:N为自然日。

对于开放期申购并在该开放期赎回的基金份额,由于开放期可能涵盖节假日或者周末,因此该份额的持有时间可能出现小于7日或者大于7日但是小于30日的情况,对应的赎回费率将按照上述安排收取。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含)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下面以投资人进行南方绝对收益与南方价值、南方现金A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1年为365天)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南方绝对收益基金10,000份,持有时间超过一年但不到两年,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南方绝对收益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0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3%,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0=11,68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1,680.00×0.3%=35.04元

补差费=(11,680.00-35.04)/(1+0.3%)×0.3%=34.83元

转换费用=35.04+34.83=69.87元

转入金额=11,680.00-69.87=11,610.13元

转入份额=11,610.13/1.285=9,035.12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 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 基金关于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的投资策略执行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1日,本基金持有股票资产128,432,954.77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44.91%,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对冲的空头合约市值114,992,68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40.21%。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