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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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7-06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7,934,78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86%。

2、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1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5号)许可,核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步步高”)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123,739股新股(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调整为不超过169,836,95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向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发行84,918,477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63,903,951股,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6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由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16,983,695股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余67,934,782股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及锁定期见下表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参与2016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2016年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严格履行,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过任何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2月1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7,934,78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8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步步高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