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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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7-00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

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印制电路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和各电子零件装载的基板,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都离不开印制电路板,因此,印制电路板行业的景气程度与电子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密切相关。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已逐渐成为全球印制电路板的主要生产基地,我国印制电路板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亦日趋明显。

具体而言,2010年随着各国纷纷出台政策和措施刺激经济发展,全球经济有所好转,PCB总产值增长率为29.24%。2011年至2012年,全球GDP增速放缓,PCB市场也随之进入调整期,全球PCB行业总产值增长率分别为5.61%、-1.98%,2013年、2014年全球PCB行业总产值有所恢复,增长率分别为3.39%、2.29%,2015年,受电子行业表现低迷的影响,全球PCB行业总产值下降3.7%。

若全球经济未来出现剧烈波动,印制电路板行业的发展速度放缓或出现下滑,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增速放缓或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目前,全世界约有2,500家PCB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美国、日本、欧洲、韩国、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据Prismark的统计,2015年全球产值最大的PCB制造商NipponMektron在全球的市场占有率仅为6.35%,PCB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市场集中度较低。同时,伴随着下游终端电子产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对应PCB产品也存在价格下降的风险。

若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技术进步及时进行技术和业务模式创新,及时推出有竞争力的适销产品,则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而导致经营业绩同比下滑或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4.05%、62.60%、63.14%和66.94%。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覆铜板、铜球、铜箔、半固化片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及变动情况如下:

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原材料成本上升的压力,又或在原材料价格持续下降时未能做好存货管理,都将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四)子公司租赁生产厂房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子公司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士康”)的生产经营场所为租赁取得。

惠州奥士康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长布新陂村,实际租赁房产面积为30,474.01平方米,其中工业厂房为22,630.51平方米。该等房产系巫春华等出租方在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惠阳国用(2003)第13210600030号”地块上建造的房产,该土地的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但出租方未能取得上述房产的产权证书。惠州奥士康已与该出租方签署了租赁合同。

惠州奥士康租赁的上述厂房、办公楼、仓库及员工宿舍等房产占本公司目前正在使用房产总面积141,453.81平方米的比例为21.54%,其中租赁的厂房、办公楼及仓库占本公司目前正在使用厂房、办公楼及仓库总面积108,319.39平方米的比例为20.89%。但鉴于出租方未能取得上述房产的产权证书,若上述厂房等房屋建筑物在租赁期内被拆迁或改变生产经营用途导致租赁合同中途终止,本公司将面临惠州生产基地搬迁的风险。

(五)环保相关的风险

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排放物和噪音,特别是PCB生产中包含的电镀工序,环保要求较高,如果处理不当将会污染环境。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但公司仍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疏忽等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发生环境事故的可能。若出现环保方面的意外事件,对环境造成污染,触犯环保方面法律法规,则可能会导致公司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对公司的声誉及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随着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对环保方面的要求日趋提高,在我国总体环境压力增加的前提下,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并不断提高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环保要求,这都将导致公司的环保成本增加,从而对盈利水平带来一定影响。

(六)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的3年,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期为企业自税收优惠资格认定当年起的3年。

奥士康及其下属子公司惠州奥士康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奥士康于2012年11月12日取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43000381),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奥士康于2015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2015年10月2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543000090),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益阳市资阳区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通知书》,公司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惠州奥士康已于2013年12月3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344000275),认定有效期三年。2016年,惠州奥士康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批,并于2016年11月30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44001379),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国家税务局新圩税务分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报告期内惠州奥士康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未来可能因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或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奥士康及其子公司在现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到期后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等原因,导致奥士康及其子公司无法继续获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