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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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2017-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16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2月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长逵先生、余少雄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12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长逵先生、余少雄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及变更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长逵先生、余少雄先生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促进公司业务拓展,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余少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家豪先生、叶洪孝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叶家豪先生、叶秀冬女士、叶洪孝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是公司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2017年12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16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12月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宋雪山先生、朱勇珍女士、苏丽君女士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参与对象名单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供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员工择优参与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12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宋雪山先生、朱勇珍女士、苏丽君女士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16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信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17年12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至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5:00至2017年12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2月1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2131号江南名苑奇信股份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6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2131号江南名苑二层奇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38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联系人:宋声艳、李文思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宋声艳、李文思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1

2、投票简称:奇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12月20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