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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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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
质押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6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晓东先生关于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11月10日,周晓东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7,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9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已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2017年12月6日,周晓东先生将其持有的7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质押是对周晓东先生于2017年11月10日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晓东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91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6%;本次质押后,周晓东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8,2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2.83%,占公司总股本的6.47%。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周晓东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745,8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3%,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8,20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27%,占公司总股本的6.47%。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为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周晓东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并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周晓东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3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7年12月7日,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永丰支行签署了《上海农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鑫意”理财恒通N1734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BN17343

3、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保本金保收益)

4、认购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产品期限:99天

7、产品起始日:2017年12月11日

8、产品到期日:2018年3月20日

9、年化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后):4.70%

10、风险评级:低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永丰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董事长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行使该等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不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农商银行“鑫意”理财恒通N1734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2、《上海农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书》;

3、《上海农商银行“鑫意”理财恒通N1734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