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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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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股东
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117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股东

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发股东西藏玉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玉昌”)近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藏玉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7]25号),现将决定书全文内容公告如下:

“西藏玉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783524010C)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作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在2017年10月23日、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再升科技股份前未预先公告减持计划,违反了你公司在再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的承诺。你公司重庆办事处负责人阮响云,是你公司2017年10月23日、24日减持再升科技股份计划的策划人员和指令下达人员,且知悉你公司的有关减持承诺,是你公司违反承诺减持再升科技股票的主要责任人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公司重庆办事处负责人阮响云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16楼1610会议室)接受监管谈话。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