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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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提示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转债B份额(场内简称:转债进取,交易代码:150189)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450元后,本基金招商转债份额(场内简称:转债分级,基金代码:161719)、招商转债A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交易代码:150188)及招商转债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可转债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7年12月7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转债B份额近期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转债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3.33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4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转债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和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转债A份额与招商转债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期间

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投、

转换业务的公告

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17:00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7年12月6日进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刊登在2017年12月8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上的《关于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2017年12月11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出(转入)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监督下计票,公证机关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律师事务所律师就计票过程予以见证。计票及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44,329.3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4.9277%,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44,329.38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12月6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 2017年 12月11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亦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附件: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