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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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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6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 )于2017 年11月29日至 12月 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503,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2%,并拟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最低不少于 5,000万元 ,最高不超过9,500万元 (含本次已增持金额在内 )。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 )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国投。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株洲国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2,691,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8%。

3、本次增持情况:2017年 l1月 29日至 12月 6日 期间,株洲国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503,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2%,增持金额为3279.72万元。本次增持后,株洲国投持有公司股份95,195,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0%。

4、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株洲国投自有资金。

二、 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持千金药业股份。

2、增持金额:最低不少于 5,000万元 ,最高不超过9,5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3、实施期限:自本次首笔增持日2017年11月29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资本市场情况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竟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资金来源全部为株洲国投自有资金 ,不存在因资金不到位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株洲国投承诺,:在增持千金药业股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千金药业股份。

3、本次增持千金药业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千金药业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