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
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编号:2017-120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桥股份”、“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20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就《关注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请结合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或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具体情况,说明本次变更公司全称是否符合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是否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2017年10月修订)》(以下简称“第16号备忘录”)的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并说明公司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回复:
根据第16号备忘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审慎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不得随意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得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
三、上市公司因主营业务变更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则上应在主营业务变更完成后进行公司名称变更。上市公司因主营业务变更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则上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新业务最近12个月已实现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新业务最近12个月已实现的营业利润占上市公司营业利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在计算新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占比时,原则上应当选取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作为比较基数,如上市公司因实施完成股权收购、资产注入、重大资产重组等原因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为增强可比性,应当选取上市公司依据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或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作为比较基数。”
2017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将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出售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主要经营移动游戏业务,不再从事海珍品相关业务。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17)第210ZA4866号),公司2016年公司游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218.08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26,671.61万元的比例为49.56%,超过30%。因此,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行为符合第16号备忘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期望通过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公司名称与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向互联网泛娱乐产业纵深发展的战略相契合的目的,但是,鉴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中,智能业务的实际占比仍然较少,“智能”两字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能完全匹配,不符合第16号备忘录第二条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的相关规定。对于该事项,公司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因变更名称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的不可预期影响,决定不再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将证券简称变更为“晨鑫智能”。
2、请根据第16号备忘录第六条的规定,在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中补充披露:你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的原因;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及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说明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相匹配。
回复:
公司已在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补充公告相关部分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1)补充披露: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的原因
2017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将原有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出售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主要经营移动游戏业务,不再从事海珍品相关业务。公司确定了深化向移动游戏及互联网泛娱乐产业全面转型的战略。公司期望通过将公司名称由“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好地反映公司现有游戏业务情况及未来智能业务的发展战略。
(2)补充披露: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及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说明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相匹配
一、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及经营情况: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游戏业务。2016年8月,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取得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壕鑫互联”)控股权,开始布局游戏产业,形成了海珍品育苗、养殖、加工、销售及移动游戏发行、运营的双主业模式。2017年10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出售,不再从事海珍品相关业务,形成了以移动游戏发行、运营为主的业务结构。
2016年资产置换完成后,壕鑫互联通过分享上市公司的品牌声誉,提高了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加盟,研发及业务开拓能力显著提升。2016年12月,壕鑫互联取得了国内市场表现优异的经典手机游戏《街篮》在北美洲的独家代理权,《无尽守卫》、《深海大作战》、《装甲前线》等储备游戏在相关平台进行上线前的测试之中。随着《街篮》在北美地区的成功运营,壕鑫互联营业收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9月22日出具的《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17)第210ZA4866号),2016年公司游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218.08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49.56%;2017年1-6月公司游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282.14万元,占公司2017年1-6月营业收入的99.92%。
此外,公司通过自己的网络平台向客户提供广告服务或页面搜索服务。公司以互联网DSP平台为载体,通过对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等方向进行平台优化,从而实现精准的广告投放。目前,游戏推广收入在2017年1-6月公司实现的游戏运营收入中占比较少,但在2017年下半年有所增长。
二、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战略:
公司确定了向移动游戏及互联网泛娱乐产业全面转型的发展战略:
1、围绕控股子公司壕鑫互联继续打造泛娱乐生态圈
(1)竞技平台金三角战略
壕鑫互联将通过打造“线上游戏—线下赛事竞技—媒体直播”相结合的“竞技平台金三角”模式,带给用户全方位竞技类游戏体验。
2017年,壕鑫互联参与研制开发的电竞智能导播系统,决了当前电竞娱乐现场直播设备与人员数量需求量大,设备搭建繁琐、操控复杂等因素导致的直播成本增加与破坏稳定性等问题。该系统通过运算学习实现智能直播及录播,可实现同场赛事多路选手视角中实时对精彩画面预判和甄选,并能够及时对赛事画面进行智能切换及合成,在后期自动生成精彩赛事集锦。此外,该设备兼具智能调音、智能云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全自动无人导播。2018年,壕鑫互联将利用电竞智能导播系统面向全国网吧、电竞场馆及大型专业电竞赛事提供软硬件高度整合的智能导播服务解决方案,完善公司电竞内容生态布局,促进电竞体育产业良性发展。
(2)IP孵化战略
未来,公司将通过打造自有IP,以电竞赛事,媒体直播等推广方式为基础,将游戏产品结合动漫、影视及智能玩具周边,扩大产品覆盖面,从而提高游戏产品的生命周期和盈利能力。其中,动漫、影视既是提升游戏影响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游戏衍生产品的主要盈利途径。而智能玩具除满足游戏粉丝需求外,还能够通过现实硬件在游戏中的虚拟道具化,影响游戏操作效果、提供数值增益,从而创造新的线上游戏消费需求。
2、通过投资、并购实现业务拓展
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优势,进行业务拓展和产业延伸,围绕流量入口、内容、平台渠道、视频媒体,动漫、影视及智能周边制造等方面进行投资布局与战略合作,满足竞技平台金三角及IP孵化战略的发展需要。
公司通过与国内先进AR(增强现实)公司进行合作,积极发展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游戏业务,致力于基于LBS及AR的娱乐及游戏服务开发,预计将于2018年面向中国及海外玩家推出基于AR及LBS地理位置服务的游戏产品。该产品通过运用图像识别与视觉交互技术对现实空间进行测算,并将虚拟图像进行叠加,营造出虚拟结合现实的真实娱乐体验,实现人工智能与增强现实的有机结合。
3、提供智能网络安全服务
壕鑫互联已于2017年12月7日与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汇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路完成签署《合资经营协议》和《合资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建立合资公司,其中壕鑫互联出资认购注册资本400万元,目前合资公司正在筹建过程中。壕鑫互联通过与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合资公司,深耕国内移动端泛娱乐网络安全领域,面向互联网泛娱乐行业厂商提供智能网络安防服务。该项服务主要优势包括采用无人监督和监督式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能够自主检测攻击与漏洞,从而以更高效的方式抵御威胁。壕鑫互联人工智能安全系统将监控并保护大量设备和系统,并采用认知算法不断学习新型恶意软件的行为,实现自动防御,为众多互联网泛娱乐行业厂商提供安全有保障的网络环境,为各厂商用户数据安全保驾护航。
综上,由于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期望通过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来配合公司目前移动游戏业务及未来智能业务发展战略的切实需要,但是,鉴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中,智能业务的实际占比仍然较少,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不能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完全匹配。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因变更名称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的不可预期影响,公司决定不再将名称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但是,智能业务作为公司未来业务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未来发展方向,公司将继续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工具,全面深入布局移动端游戏、移动端泛娱乐网络安全、电子竞技以及互联网广告等领域。
3、请说明你公司召开上述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前,是否已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是否符合第16号备忘录第五条的规定。
回复:
公司目前正处于转型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及经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开展新业务的洽谈与合作中,公司深感原有公司名称已不能满足公司游戏业务未来发展的切实需要,及时更换与主营业务相符的名称将对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均有积极的意义。在此背景下,公司全称拟由“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由于公司当时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存在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未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不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第五条的相关规定。今后公司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鉴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中智能业务的实际占比较少,“智能”两字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能完全匹配,不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第二条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的相关规定。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因变更名称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取消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决定不再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将证券简称变更为“晨鑫智能”。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上市公司治理工作,进一步学习并深入领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保证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适用性和合规性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与内容要求,择机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详情请见后续的公司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1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中智能业务的实际占比较少,“智能”两字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能完全匹配,不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第二条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的相关规定。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因变更名称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取消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决定不再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将证券简称变更为“晨鑫智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205号),公司对《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临:2017-117)进行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一、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的原因
2017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将原有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出售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主要经营移动游戏业务,不再从事海珍品相关业务。公司确定了深化向移动游戏及互联网泛娱乐产业全面转型的战略。公司期望通过将公司名称由“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好地反映公司现有游戏业务情况及未来智能业务的发展战略。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及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说明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相匹配
(一)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及经营情况: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游戏业务。2016年8月,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取得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壕鑫互联”)控股权,开始布局游戏产业,形成了海珍品育苗、养殖、加工、销售及移动游戏发行、运营的双主业模式。2017年10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出售,不再从事海珍品相关业务,形成了以移动游戏发行、运营为主的业务结构。
2016年资产置换完成后,壕鑫互联通过分享上市公司的品牌声誉,提高了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加盟,研发及业务开拓能力显著提升。2016年12月,壕鑫互联取得了国内市场表现优异的经典手机游戏《街篮》在北美洲的独家代理权,《无尽守卫》、《深海大作战》、《装甲前线》等储备游戏在相关平台进行上线前的测试之中。随着《街篮》在北美地区的成功运营,壕鑫互联营业收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9月22日出具的《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17)第210ZA4866号),2016年公司游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218.08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49.56%;2017年1-6月公司游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282.14万元,占公司2017年1-6月营业收入的99.92%。
此外,公司通过自己的网络平台向客户提供广告服务或页面搜索服务。公司以互联网DSP平台为载体,通过对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等方向进行平台优化,从而实现精准的广告投放。目前,游戏推广收入在2017年1-6月公司实现的游戏运营收入中占比较少,但在2017年下半年有所增长。
(二)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战略:
公司确定了向移动游戏及互联网泛娱乐产业全面转型的发展战略:
1、围绕控股子公司壕鑫互联继续打造泛娱乐生态圈
(1)竞技平台金三角战略
壕鑫互联将通过打造“线上游戏—线下赛事竞技—媒体直播”相结合的“竞技平台金三角”模式,带给用户全方位竞技类游戏体验。
2017年,壕鑫互联参与研制开发的电竞智能导播系统,决了当前电竞娱乐现场直播设备与人员数量需求量大,设备搭建繁琐、操控复杂等因素导致的直播成本增加与破坏稳定性等问题。该系统通过运算学习实现智能直播及录播,可实现同场赛事多路选手视角中实时对精彩画面预判和甄选,并能够及时对赛事画面进行智能切换及合成,在后期自动生成精彩赛事集锦。此外,该设备兼具智能调音、智能云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全自动无人导播。2018年,壕鑫互联将利用电竞智能导播系统面向全国网吧、电竞场馆及大型专业电竞赛事提供软硬件高度整合的智能导播服务解决方案,完善公司电竞内容生态布局,促进电竞体育产业良性发展。
(2)IP孵化战略
未来,公司将通过打造自有IP,以电竞赛事,媒体直播等推广方式为基础,将游戏产品结合动漫、影视及智能玩具周边,扩大产品覆盖面,从而提高游戏产品的生命周期和盈利能力。其中,动漫、影视既是提升游戏影响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游戏衍生产品的主要盈利途径。而智能玩具除满足游戏粉丝需求外,还能够通过现实硬件在游戏中的虚拟道具化,影响游戏操作效果、提供数值增益,从而创造新的线上游戏消费需求。
2、通过投资、并购实现业务拓展
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优势,进行业务拓展和产业延伸,围绕流量入口、内容、平台渠道、视频媒体,动漫、影视及智能周边制造等方面进行投资布局与战略合作,满足竞技平台金三角及IP孵化战略的发展需要。
公司通过与国内先进AR(增强现实)公司进行合作,积极发展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游戏业务,致力于基于LBS及AR的娱乐及游戏服务开发,预计将于2018年面向中国及海外玩家推出基于AR及LBS地理位置服务的游戏产品。该产品通过运用图像识别与视觉交互技术对现实空间进行测算,并将虚拟图像进行叠加,营造出虚拟结合现实的真实娱乐体验,实现人工智能与增强现实的有机结合。
3、提供智能网络安全服务
壕鑫互联已于2017年12月7日与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汇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路完成签署《合资经营协议》和《合资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建立合资公司,其中壕鑫互联出资认购注册资本400万元,目前合资公司正在筹建过程中。壕鑫互联通过与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合资公司,深耕国内移动端泛娱乐网络安全领域,面向互联网泛娱乐行业厂商提供智能网络安防服务。该项服务主要优势包括采用无人监督和监督式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能够自主检测攻击与漏洞,从而以更高效的方式抵御威胁。壕鑫互联人工智能安全系统将监控并保护大量设备和系统,并采用认知算法不断学习新型恶意软件的行为,实现自动防御,为众多互联网泛娱乐行业厂商提供安全有保障的网络环境,为各厂商用户数据安全保驾护航。
综上,由于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期望通过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来配合公司目前移动游戏业务及未来智能业务发展战略的切实需要,但是,鉴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中,智能业务的实际占比仍然较少,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不能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完全匹配。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因变更名称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的不可预期影响,公司决定不再将名称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但是,智能业务作为公司未来业务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未来发展方向,公司将继续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工具,全面深入布局移动端游戏、移动端泛娱乐网络安全、电子竞技以及互联网广告等领域。
三、关于取消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说明
鉴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中智能业务的实际占比较少,“智能”两字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能完全匹配,不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第二条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的相关规定。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因变更名称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取消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决定不再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将证券简称变更为“晨鑫智能”。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上市公司治理工作,进一步学习并深入领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保证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适用性和合规性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与内容要求,择机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详情请见后续的公司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3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暨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由“壹桥股份”变更为“晨鑫智能”。
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的议案》,经公司进一步研究,严格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的有关规定,经审慎决定,取消本次更名事项,待重新拟定公司名称后,再另行审议相关事项。
本次董事会同时决定取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2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除取消上述提案之外,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7日—2017年1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15:00至2017年1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84-1号壹桥海参营销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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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2日9:00—11:15、13:15—16: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7年12月12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人:王红云
联系电话:0411-85269999
传 真:0411-85269444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
邮 编:116308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7”,投票简称为“壹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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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5.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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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公告编号:2017-124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意向书的进展暨签署合资
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17年10月27日与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乙方”)、北京金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金”、“丙方”)以及李路(以下简称“丁方”)在北京签署了《投资意向书》。
根据《投资意向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授权子公司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壕鑫互联”)与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汇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路于2017年12月7日完成签署《合资经营协议》,建立合资公司,其中壕鑫互联出资认购注册资本400万元,目前合资公司正在筹建过程中。
2、审议情况
本次合资经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乙方: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0号3号楼15层17层1701-2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齐向东
注册资本:2222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奇安信,实际控制人为齐向东,系360企业安全集团旗下负责企业网络信息安全服务的运营主体,服务涵盖大数据安全分析、网关安全、终端安全、网站安全、移动安全、云安全、无线安全、数据安全、代码安全等全领域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
2、丙方:北京金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3层1-13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景苏娴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金汇金,实际控制人为景苏娴,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拥有深厚的互联网行业背景、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及很强的资金实力。
3、丁方:李路
李路(身份证号:32010419661003****)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拥有订立并履行协议的全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协议各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各方将按照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认购部分注册资本,其中壕鑫互联出资认购注册资本400万元,奇安信出资认购注册资本350万元,金汇金出资认购注册资本200万元,李路出资认购注册资本50万元。
公司设立后,壕鑫互联将提供厂商客户资源、市场资源及大数据支持,奇安信负责提供网络安全产品及技术支持。
四、合资经营协议主要内容
1、 注册资本
各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各方将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认购部分注册资本,其中壕鑫互联出资认购注册资本400万元,奇安信出资认购注册资本350万元,金汇金出资认购注册资本200万元,李路出资认购注册资本50万元。
本轮投资全部完成后,公司届时各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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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述与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在此分别对他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合法存续。如果是机构,其已根据其成立或组建地的法律正式成立和组建且合法存续。如果是自然人,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必要授权。各方均具有充分的权力及授权以签署、履行和交付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拟定的交易。
不冲突。各方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拟定的交易已通过该方的一切必要行动,包括不限于任何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如需)等。各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有关中国法律或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发出的任何判决或命令,不会违反其为缔约一方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合约、承诺或其它文件;
信息披露。除在本协议以及其他基础文件中披露的信息外,任何一方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他各方投资决策的信息,并保证其各自已经披露的信息系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其他方要求的情况下,其已经提供相关文件;
保密。各方应对本次投资本身以及公司的设立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可能获知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
合法性。各方保证其依据人协议认购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款项来源合法;
诉讼与行政调查。任何一方不存在未向其他各方披露的,针对其且对本次投资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未履行的裁判、裁决或行政调查、处罚;
效力。若各方均已正式授权、签署和交付本协议,本协议对任何一方均构成合法有效且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该方强制执行,除非普遍性地影响债权人权利的适用有关破产、公司清盘、重组、延期偿债等法律或类似的法律对可强制执行性设定限制。
各方确认,所有的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和交割日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确认各方对本协议的签署依赖于该等保证。
3、协议的生效、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制成书面文件,经本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可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本协议各方共同以书面协议解除并确定解除生效时间;
任何下列情形发生时,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提前至少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解除本协议,并于通知中载明解除生效日期:
本协议其他各方在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陈述或保证存在重大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
本协议其他各方违反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约定、承诺、义务,并经书面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未能予以纠正;或
如本次投资无法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其他日期完成的(以工商登记完成日为准)。
4、违约责任
本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以下每一件事件均构成违约事件:
如果本协议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实质性义务或承诺;或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任何实质性方面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就其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建成后,将深耕国内移动端泛娱乐网络安全领域,面向互联网泛娱乐行业厂商提供智能网络安防服务。为众多互联网泛娱乐行业厂商提供安全有保障的网络环境,为各厂商用户数据安全保驾护航。
目前合资公司正在筹建过程中,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此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合资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2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6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7人,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7 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晨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由“壹桥股份”变更为“晨鑫智能”。经公司进一步研究,严格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的有关规定,经审慎决定,取消本次更名事项,待重新拟定公司名称后,再另行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取消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公司将相应取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关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暨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