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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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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亿元、期限为每期最长不超过(含)270天的超短期融资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

同意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投项目实施范围致全国,即计划在未来2年内,在北京、河北、天津、山西、太原、广东、深圳、上海、浙江、江苏、福建、湖北、陕西、重庆、四川、海南等城市布局智能充电网络,形成基本覆盖主要新能源试点城市的全国性的I-ChargeNet智能充电网络;调整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调整为66,539.10万元。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点30分,在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85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4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是为适应新的情况和要求,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市场调研分析后做出的,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对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亿元。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3.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信用债券、金融机构借款等);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全权负责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所有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签署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1.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因此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7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

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为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过认真研究、评估和分析,同意公司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资项目的实施范围,并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343,61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15,177,964.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9,622,013.85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SHA1022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2017年7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调整了各项目以募集资金投资的额度:

单位:万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实际投入情况

1. 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3,470.60万元预先投入“年产56,000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募投项目,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已实际投资金额13,978.10万元。

三、本次拟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具体内容如下:

注1:控股子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的出资结构为:万马股份认缴出资20,500万元,股权比例67.2131%;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国开基金公司”) 认缴出资10,000万元,股权比例32.7869%。根据公司、新能源投资公司与国开基金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签订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国开基金公司以1亿元对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国开基金公司的投资期限为“自增资款缴付完成之日起10年”,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取得投资收益应按照1.2%/年的投资收益率计算投资收益,公司有义务以每次退出时标的股权实际投资额为定价基础,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28日分三次向国开基金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新能源投资公司股权,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将该1亿元确认为公司对新能源投资公司的投资,同时公司确认对国开基金公司的长期应付款1亿元。因此,国开基金公司对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的1亿元投资,其实质属于长期债权投资。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实质上是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属于国家新兴产业,政策密集出台,市场在急剧变化之中,根据新能源发展的趋势以及国家新能源发展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公司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扩大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实施范围,有利于快速拓展全国充电网,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现在电动车技术发展情况及趋势以及客户使用偏好,由原来的慢充为主、快充为辅调整为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产品使用方向。实施主体的调整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均以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及其下属各地方城市公司为全国快充网络建设的投资主体。原项目实施主体爱充网主要负责充电设备运营平台建设。

五、扩大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范围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实施范围等调整有助于公司充分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及时为公司创造效益,顺利推进公司全国范围内的充电设施建设。不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实施范围等是在原杭州、宁波、湖州等地的基础上扩大至全国各地主要城市,可能面临国家政策调整变化、地方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此次对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的调整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调整是为适应新的实际情况,采取更加符合现实条件的策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是为适应新的情况和要求,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市场调研分析后做出的,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对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调整。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1)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范围等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范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范围等无异议,但上述调整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施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范围等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88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14:30,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15:00至2017年12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并对“议案2”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7年12月20日下午4: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登记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万马股份董秘办);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赵宇恺、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 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group.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2.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6;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8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并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发明专利生产的产品可有效降低导体的直流电阻,在降低电缆的线路损耗、提高电缆的载流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