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9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以短信、电话及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12月10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兴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随着公司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及业务布局的需要,定位于国际化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提供商,同意公司出资3亿元设立子公司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公司将以本次设立的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主体,定位国际化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提供商,投资建设技术质量国际领先水平、工艺能力国际一流水平、标准按照中国制造2025标准建设智能数字化工厂,开展领先的国际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业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资新设两家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重庆金康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
随着公司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及业务布局的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设立子公司重庆金康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设立该公司是为加快新能源汽车销售渠道的建设,为新能源汽车产品顺利上市做好准备工作,是形成产业闭环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新能源电动车发展战略的快速推进和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符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对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资新设两家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受让SF MOTORS,Inc.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战略目标的达成,根据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及业务规划,对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股权架构进行调整,同意由公司出资187,522,469.58元受让下属子公司重庆小康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持有的SF MOTORS, Inc.(以下简称“SF MOTORS”)100%股权,并在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同时对SF MOTORS增资3,274万美元。增资完成后,SF MOTORS的资本金为6,000万美元。
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受让SF MOTORS,Inc.100%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共同发起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双方长期看好新能源汽车产业,愿意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投资和推进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同意双方共同投资设立金康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名称为准),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小康股份认购25%(5亿元)有限合伙份额,中新融创或其指定主体负责募集剩余份额。
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8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和《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1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三电项目产业投资基金及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重庆君岳共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岳共享”)、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享工投”)三方长期看好新能源汽车产业特别是高端三电系统业务,愿意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投资建设技术质量国际领先水平、工艺能力国际一流水平、符合中国制造2025标准的智能数字化工厂,开展领先的国际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业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意由三方共同投资设立重庆君岳共享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名称为准)并签署框架协议,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小康股份认购15%(4.5亿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共享工投认购15%(4.5亿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对外募集剩余21亿元(70%)作为优先级份额。
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三电项目产业投资基金及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汽车动力电池项目及签署协议的议案》
定位国际化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提供商,同意公司以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在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生产制造中心投资新建高性能汽车动力电池项目并签署相关协议。该项目拟征地面积约为600亩,总投资为202,575万元,建成投产后将实现年产5.2GWh锂离子电池。
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汽车动力电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井口基地迁建项目及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于2007年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区建成年产10万辆汽车整车的井口生产基地二期(以下简称“井口基地”)。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井口基地附近逐渐形成密集居住区,同时已不能满足公司的发展要求,为不影响周边后续入住居民的正常生活,经与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协调,双方本着促进实体企业发展,决定对井口基地范围内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及搬迁损失等实施收购储备,并支付收购储备补偿款8亿元,专项用于将井口基地迁建至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生产制造中心。
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将以此补偿款专项用于建设智能汽车领先水平的技术质量、符合中国制造2025标准的智能数字化工厂。
本迁建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151,321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土地收购储备补偿款和产业扶持资金,以及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井口基地迁建项目及签署相关协议,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井口生产基地收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4)和《关于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井口生产基地迁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十堰基地迁建项目及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根据十堰市城市发展规划,十堰市正推进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为抢抓机遇,深化合作,促进公司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改造升级。经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东风小康友好协商,拟实施十堰基地迁建项目,对东风小康现有的位于十堰生产基地一厂(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白浪中路59号)和二厂(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环路1号)的厂房、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设施等资产等拆迁补偿,以及新厂厂房、四大工艺、基础设施等的建设扶持,支付15亿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十堰生产基地迁建项目。
东风小康将以此资金专项用于建设智能汽车领先水平的技术质量、符合中国制造2025标准的智能数字化工厂。
本迁建项目总投资210,807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现有土地及厂房置换2,000亩建设用地,以及东风小康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十堰基地迁建项目及签署相关协议,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基地迁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0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新设两家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标的名称: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金康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均为暂定名,以工商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2、投资金额:总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及业务布局的需要,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康股份”)拟出资3亿元成立子公司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拟出资1亿元设立子公司重庆金康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述投资总金额为4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设立重庆金康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由于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连续十二个月对外投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公司名称: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科技产业园
注册资本:3亿元
法定代表人:梁其军
主营业务范围:电池及电池系统业务,包含锂离子电池、聚合物电池、储能电池、太阳能电池、后备电源、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电池产品;新能源驱动系统,包含电机、电机控制器、齿轮箱,高压线束、充电机、高压线盒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持有100%股权。
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重庆金康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公司名称:重庆金康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
注册资本:1亿元
法定代表人:庞海
主营业务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维修;咨询及服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持有100%股权。
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以本次设立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打造国际化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提供商,以重庆金康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主体开展电动汽车渠道建设与销售业务,既是公司新能源汽车战略与业务的一体化布局,也是利用技术和产品核心竞争力拓展领先的国际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业务,有助于构建公司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战略,对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风险提示
本次拟设立的两家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公司拟以新设立的两家公司为主体开展的经营业务将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能力,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力争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1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SF MOTORS,Inc.
100%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SF MOTORS, Inc.
●增资后累计投资金额:6,000万美元
●由于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连续十二个月对外投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股权受让及增资情况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战略目标的达成,根据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及业务规划,对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股权架构进行调整,拟由公司出资187,522,469.58元受让下属子公司重庆小康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设计院”)持有的SF MOTORS, Inc.(以下简称“SF MOTORS”)100%股权,并在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同时对SF MOTORS增资3,274万美元。增资完成后,SF MOTORS的资本金为6,000万美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SF MOTORS, Inc.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SF MOTORS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到6,000万美元。由于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连续十二个月对外投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小康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翠屏路6号附19-21号
法定代表人:马剑昌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及燃油汽车研发;整车智能及安全技术的研发;整车互联网技术研发;整车控制系统、动力总成、储能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新能源汽车底盘和车身的研发;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和制造工艺的研发;新能源汽车测试系统和装备的研发;新能源汽车及燃油车汽车整车控制、动力总成、储能系统的技术转让、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新能源汽车及燃油汽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次交易为同一控制下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交易对方为小康设计院。公司持有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小康设计院100%股权,小康设计院持有标的公司SF MOTORS,Inc100%股权。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F MOTORS, Inc.(中文名称:小康(美国)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总股份数:100,000,000股
注册办事处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小康设计院对其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87,522,469.58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SF MOTORS的总资产61,963.23万元,净资产7,035.31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
1、公司拟受让小康设计院持有的SF MOTORS 100%股权,并在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同时对SF MOTORS增资3,274万美元。增资完成后,SF MOTORS的资本金为6,000万美元。
2、定价依据
本次转让价格为小康设计院原始出资额,即人民币187,522,469.58元。
3、本次交易前, 与交易相关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交易相关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及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SF MOTORS的股权结构调整并对其增资,是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对公司内部股权架构进行适当调整,有利于提升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了SF MOTORS的资本实力,有利于SF MOTORS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和资本层面的各项工作,有效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有利于SF MOTORS的可持续稳健发展,不会对投资者权益产生影响。
(二)本次交易及增资的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来以SF MOTORS为主体开展的经营业务将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能力,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力争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2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三电项目产业
投资基金及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重庆君岳共享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投资基金”)
2、投资金额:投资基金总规模为30亿元,其中公司拟认购15%(4.5亿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共享工投拟认购15%(4.5亿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拟对外募集剩余21亿元(70%)作为优先级份额。
3、风险提示:本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具体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资金的募集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康股份”)与重庆君岳共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岳共享”)、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享工投”)三方长期看好新能源汽车三电产业,愿意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投资打造国际化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提供商,三方拟共同投资设立重庆君岳共享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名为准), 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小康股份认购15%(4.5亿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共享工投认购15%(4.5亿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对外募集剩余21亿元(70%)作为优先级份额。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公司具体出资时间尚不确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三电项目产业投资基金及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连续十二个月对外投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6689324069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52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翔
营业期限:2007年12月06日至永久
营业范围: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重组兼并及代理,企业资产托管,工业园区开发及投融资建设,土地收购、整治、储备、运作。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之日,共享工投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小康股份的股票。
2、重庆君岳共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重庆君岳共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5UJH0W5B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月台路18号口岸贸易服务大厦B1单元5楼503-7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王呈刚
营业期限:2017年4月27日至永久
营业范围:股权投资管理 (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股东情况:杭州君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50万元,持股65%;重庆青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持股20%;北京中科纳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50万,持股15%。
管理团队:王呈刚、曾婧
2017年9月7日,君岳共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4697。
截止2017年12月5日,君岳共享总资产11,234,663.24元,净资产10,965,901.81元,营业收入3,883,495.15元,净利润2,465,901.81元。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之日,君岳共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小康股份的股票。
三、 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甲方:重庆君岳共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金名称:重庆君岳共享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2、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形式。
3、基金规模:本基金总规模30亿元,其中第一期募集规模应达到基金总规模的50%,并于2018年2月28日前实缴到位,后续基金募集资金根据项目情况安排,原则上不晚于2018年6月30日到位。
4、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重庆君岳共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有限合伙人:小康股份认购4.5亿元(15%)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共享工投认购4.5亿元(15%)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对外募集剩余21亿元(70%)作为优先级份额。
6、基金存续期限:5年(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2年)。
7、投资范围:
(1)小康股份及/或其关联方相关产业和业务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小康股份“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领域的新建项目等项目投资;
(2)投资与小康股份业务有关的上下游相关的项目或企业;
(3)基金管理人认为符合有限合伙利益的其他投资机会。
8、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方式。
9、费用
(1)设立本基金的开办费,即本基金之组建、设立相关的费用,包括筹建费用,因政府审批、备案及变更事项发生的费用,法律、会计等专业顾问费用等,应由本基金承担,并在本基金成立后,对各方垫付的前述费用予以报销;如本基金未能募集成功的,前述费用则由三方各自承担,承担比例以合伙协议及相关协议内容为准。
(2)管理人管理费:以基金实缴出资为基准,按年收取,按日计提,具体费率以合伙协议及相关协议内容约定为准。
(3)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费、外包服务费等):由基金财产承担。
10、退出方式:
(1)向上市公司、并购基金或其他产业或机构/个人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等转让资产;
(2)小康股份以发行股份方式回购其资产、优先清算等;
(3)基金管理人认为合适的其他退出方式。
11、关于基金的其他具体事项,以三方及其他合伙人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及相关协议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共同发起设立三电项目产业投资基金,定位国际化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提供商,投资建设技术质量国际领先水平、工艺能力国际一流水平、标准按照中国制造2025标准建设智能数字化工厂,开展领先的国际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业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具体实施需合作各方进一步商议确定,尚需签署正式的合伙协议;尚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资金的募集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经济环境、政策制度、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3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汽车动力
电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项目名称: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性能汽车动力电池项目。
2、投资金额:总投资为202,575万元。
3、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康股份”)紧随国家“绿色、创新”发展理念,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市场机遇及国家鼓励政策,确定并积极实施创建电动汽车领先品牌的发展战略。
为推进公司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战略,定位国际化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提供商,投资建设技术质量国际领先水平、工艺能力国际一流水平、标准按照中国制造2025标准建设智能数字化工厂,开展领先的国际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业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以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为实施主体,在重庆市大学城科技产业园投资新建高性能汽车动力电池项目。
该项目拟征地面积约600亩,总投资为202,575万元,建成投产后将实现年产5.2GWh高性能汽车动力电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性能汽车动力电池项目
(二)承办单位
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三)项目建设地点
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研发创新基地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新建面积236,856㎡。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线工艺设备、土建、给水排水、通风空调、气体动力、电气、通信工程等。
(五)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整个建设周期共30个月。
(六)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202,575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36,061万元,建筑工程费33,67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2,842万元。
(七)投资效益
项目达产后,公司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20,000万元,年平均税后利润70,270万元,项目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30.32%。
三、本项目相关的协议签署情况与主要内容
为实施本项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享工投”)分别与公司签署了《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动力项目合作协议》;共享工投、重庆君岳共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岳共享”)与公司签署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三电项目产业投资基金的框架合作协议》。协议签署情况与主要内容如下。
(一) 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动力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内容如下:
1、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动力项目拟用地约600亩,土地使用年限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乙方在沙坪坝区政府指定区域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通过“招拍挂”程序摘牌指定地块,并设计、建设、运营该项目。
3、甲、乙双方同意以基金融资方式筹集项目资金30亿元,双方各出资4.5亿元(合计9亿元)作为劣后资金进行运作,用于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动力项目厂房、水电气及设备设施等经营性项目。
4.乙方自本协议签订起2个月内在甲方园区内成立项目公司,并完成工商及税务登记等注册手续,注册资金不低于货币资金1亿元人民币。
(二) 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三电项目产业投资基金的框架合作协议
甲方:重庆君岳共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与公司签署《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三电项目产业投资基金的框架合作协议》,拟由甲方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乙方认购4.5亿元(15%)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公司认购4.5亿元(15%)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对外募集剩余21亿元(70%)作为优先级份额,关于设立三电产业基金事宜与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三电项目产业投资基金及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2)。
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
当前全球面临着环境恶化等多重问题,新能源汽车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金钥匙,是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为此,我国政府已出台诸多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研发及应用。国务院已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明确提出,在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要在整车设计、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将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发展方向,实施高性能汽车动力电池项目,符合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
2、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并开拓新的业务
公司发展高端新能源汽车业务,业务布局上需要完善并形成核心业务三电系统产业链闭环,以保障公司新能源电动车发展战略的快速推进;同时利用技术与产品核心竞争力,对外拓展领先的国际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公司已具备实施高性能汽车动力电池的技术储备
2017年1月,公司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获得纯电动车生产资质;2017年10月,公司收购InEvit,Inc100%股权,引进特斯拉创始人马丁.艾伯哈德团队加盟公司的美国子公司SF Motors;此外公司还聘请了多名国内外动力电池行业知名专家作为技术顾问。经过多年培育,公司已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实力。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投资建设技术质量国际领先水平、工艺能力国际一流水平、符合中国制造2025标准的智能数字化工厂,开展领先的国际高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业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投资金额大,公司拟采取设立三电产业基金的方式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并且签署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三电项目产业投资基金的框架合作协议》。但目前仅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需要签署正式的合伙协议并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募集资金,在此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若最终基金未能完成设立,或未能按计划募集足够的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将导致本项目无法按照规划完成,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在筹划本项目时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到经济环境、政策制度、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未来实现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4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
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
井口生产基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与公司、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签署《收购储备协议》,对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区的井口生产基地进行收储,土地面积为148,678平方米,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52,220.85平方米(土地证号:104房地证2012字第15519号;104房地证2012字第15520号;104房地证2012字第15521号;104D房地证2012字第00541号)。
2、根据《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支付井口生产基地收购储备款的通知》(沙府发[2017]36号),公司应得补偿款15,000万元;根据《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支付井口生产基地收购储备款的通知》(沙府发[2017]35号),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应得补偿款80,000万元,该款项将专项用于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井口基地迁建项目建设。
3、提请投资者注意收购储备补偿款为分期支付,存在公司及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未按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
4、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交易概述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康股份”)及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于2007年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区建成年产10万辆汽车整车的井口生产基地二期(以下简称“井口基地”),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井口基地附近逐渐形成密集居住区,同时已不能满足公司的发展要求,为不影响周边后续入住居民的正常生活,经与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协调,双方本着促进实体企业发展,特别是汽车产业发展,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合法合规的原则,决定对井口生产基地实施迁建。
鉴于此,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拟对公司、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及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位于井口基地范围内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实施整体收购储备。
根据《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支付井口生产基地收购储备款的通知》(沙府发[2017]36号),公司应得土地、房屋等资产补偿款15,000万元;根据《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支付井口生产基地收购储备款的通知》(沙府发[2017]35号),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应得项目搬迁损失等补偿款80,000万元,该款项将专项用于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井口基地迁建项目建设。
2017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收储事宜与签署收购储备协议。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被收储土地为位于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区,所涉及的收购储备土地面积148,678平方米,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2,220.85平方米(土地证号:104房地证2012字第15519号;104房地证2012字第15520号;104房地证2012字第15521号;104D房地证2012字第00541号)。
2、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法定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司法措施。
四、交易合同基本情况
1、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拟收购储备公司、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位于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区范围内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土地总面积148,678平方米,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2,220.85平方米(土地证号:104房地证2012字第15519号;104房地证2012字第15520号;104房地证2012字第15521号;104D房地证2012字第00541号)。
2、根据《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支付井口生产基地收购储备款的通知》(沙府发[2017]36号),公司应得土地、房屋等资产补偿款15,000万元;根据《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支付井口生产基地收购储备款的通知》(沙府发[2017]35号),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应得项目搬迁损失等补偿款80,000万元,该款项将专项用于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井口基地迁建项目建设。
3、付款时间:收购储备款按照大学城科技产业园项目的建设进度分阶段支付,并于大学城科技产业园项目建成达到投产之日起5日内全部支付。
4、在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项目建成投产后(最迟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公司、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将收购储备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等交付给甲方。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等移交前的安全生产等责任由使用方自行负责。
5、签订本协议时,公司、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将以下要件:《房地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注: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交于土储中心,并就上述证件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6、公司、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承诺:收购储备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等资产无抵押、债务查封等权利限制,否则,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本次收购储备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被收储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账面原值13,948万元,账面净值10,313万元, 通过本次收储公司将获得补偿款15,000万元,预计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4,687万元。
2、通过本次收储,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将获得搬迁损失以及迁建项目升级等补偿款80,000万元,专项用于井口基地迁建项目建设,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影响。按照会计准则,在收到该补偿款时,记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待相关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根据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分期计入损益。
3、通过将补偿款专项用于井口生产基地迁建项目,使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将在较少自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按照领先的智能汽车技术质量、中国制造2025工艺标准的智能数字化工厂,并以此数字化工厂生产品质更好、价格更高、附加值更大领先的智能汽车,建成达产后将会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本次收购储备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储备补偿款为分期支付,存在公司及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未按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5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沙坪坝分公司井口生产基地
迁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项目名称: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井口生产基地迁建项目。
2、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合计151,321万元。
3、本项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迁建项目概述
(一)迁建项目基本情况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康股份”)及下属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于2007年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区建成年产10万辆汽车整车的井口生产基地二期(以下简称“井口基地”)。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井口基地附近逐渐形成密集居住区,同时已不能满足公司的发展要求,为不影响周边后续入住居民的正常生活,经与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协调,双方本着促进实体企业发展,决定对井口基地范围内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及搬迁损失等实施收购储备,并支付收购储备补偿款8亿元,专项用于将井口基地迁建至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生产制造中心。
本迁建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151,321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土地收购储备补偿款和产业扶持资金,以及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自有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迁建项目基本情况
(一)迁建项目名称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井口生产基地迁建项目
(二)迁建项目实施单位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
(三)迁建项目建设地点
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生产制造中心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迁建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井口基地现有10万辆整车产能及辅助设施。
(五)迁建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2018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项目达产。
(六)投资估算
根据项目建议书,本项目投资额为151,321万元,其中:设备及安装工程81,978万元,建筑工程50,038万元, 土地及其它19,304万元。
(七)经济效益
项目达产后,公司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302,564万元,年平均税后利润65,465万元,项目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21.78%。
四、迁建项目相关的协议签署情况与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实施本迁建项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与公司、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签署了《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与公司、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小康控股签署了《收购储备协议》,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签署了《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签署情况与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乙方: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
丁方: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
2、合作方式及内容
(1)由甲方授权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与乙方、丙方、丁方签署《收购储备协议》,收储事宜与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井口生产基地收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4)。
2、甲方同意乙方、丙方、丁方在井口生产基地的生产过渡期延长至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项目生产基地建成投产为止,在生产过渡期内土储中心不收取乙方、丙方、丁方任何费用。
3、甲方按照国有土地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在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生产制造中心向丁方提供生产用地约1,200亩(以规划用地红线为准),用于迁建项目建设。
(二)收购储备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
乙方: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
丁方: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按现状收储乙方、丙方所有的位于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小康股份土地总面积148,678平方米,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2,220.85平方米(土地证号:104房地证2012字第15519号、104房地证2012字第15520号、104房地证2012字第15521号、104D房地证2012字第00541号),并对建筑物承租人丁方汽车整车生产基地实施整体搬迁补偿。
(2)乙方及丁方应获得的搬迁补偿等款项,按照甲方制定的搬迁补偿规定予以执行,根据《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支付井口生产基地收购储备款的通知》(沙府发[2017]36号、沙府发[2017]35号),乙方应得土地、房屋等资产补偿款15,000万元,丁方应得项目搬迁损失等补偿款80,000万元。
收储事宜与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收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4)。
(三)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项目合作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同意在位于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生产制造中心向乙方提供生产用地约1,200亩(以规划用地红线为准),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于乙方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项目。
(2)乙方通过参与“招拍挂”公开竞拍方式取得项目用地。
(3)乙方逐步停止井口基地二期的生产制造,并搬迁至大学城科技产业园·生产制造中心。
(4) 在迁建项目专项资金以外,甲方将对本次迁建项目予以产业资金扶持。
(5)乙方可享受国家、市、区级其他有关扶持政策,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城市的发展对井口基地区域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及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于2007年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区建成年产10万辆汽车整车的井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时周边为工业园区。
在公司完成建设后的十余年时间,随着城市的发展,特别是周边公租房的建成及居民的陆续入住,井口基地附近已逐渐形成密集居住区,对井口基地区域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地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重庆市沙坪坝区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带动地方经济的增长。公司作为沙坪坝区重点企业,通过本迁建项目的实施,促进产品的升级,增加销售收入与税收,能够为沙坪坝区GDP和税收的增长作出更大的贡献。
3、消费升级对汽车制造工厂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终端用户对汽车品质、性能要求的逐步提升,对工厂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和精密程度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井口基地建成于2007年,现有的工厂水平已不能确保生产出满足用户消费升级的产品,需要通过迁建项目置换新的中国制造2025智能数字化工厂。
六、迁建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符合国家汽车产业政策规定
通过实施本迁建项目,在国家发改委已批准的产能范围内不新增产能的前提下,将现有工厂置换为中国制造2025智能数字化工厂,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二)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通过实施本迁建项目,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将获得政府项目补偿款8亿元,专项用于年产10万辆汽车项目建设工作,使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将在较少自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按照领先的智能汽车技术质量、中国制造2025工艺标准的智能数字化工厂,并以此数字化工厂生产品质更好、价格更高、附加值更大领先的智能汽车,有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
(三)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通过实施本迁建项目,建成达产后将会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迁建项目的风险分析
1、在收到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的前提下,东风小康沙坪坝分公司只需较少的资金投入即可完成本迁建项目。但上述资金为分期支付,存在未按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若公司未根据协议约定及时或足额上述扶持资金,将导致无法按照项目规划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在规划本迁建项目时,已对本迁建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到经济环境、政策制度、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未来实现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6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十堰基地迁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名称: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基地迁建项目。
2、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210,807万元。
3、本项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迁建项目概述
(一)迁建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十堰城市发展规划,十堰市正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康股份”)的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为抢抓机遇,深化合作,促进其改造升级。经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东风小康友好协商,拟实施十堰基地迁建项目。
本迁建项目总投资210,807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现有土地及厂房置换2000亩建设用地,以及东风小康自有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目,本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迁建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迁建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基地迁建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
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鹰工业园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迁建20万辆整车产能及附属设施
(五)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2017年11月起至2021年12月。其中,2020年7月全部工程内容竣工验收结束并达到交付使用标准,2021年12月实现项目达产。
(六)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210,807万元,其中设备及安装工程121,477万元,建筑工程72,209万元,工位器具620万元,土地购置及其他16,501万元。
(七)项目效益
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105,437万元,年税后利润66,368万元,项目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20.92%。
三、合作协议主体及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为实施本迁建项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东风小康签署了《关于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基地迁建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签署情况与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1、甲方以2,000亩建设用地用于置换乙方现有土地840亩及已挂牌土地500余亩。
2、甲方给予乙方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对乙方现有的位于十堰生产基地一厂(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白浪中路59号)和二厂(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环路1号)的厂房、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设施等资产等拆迁补偿,以及新厂厂房、四大工艺、基础设施等的建设扶持。
3、乙方将在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鹰工业园建成年产能20万辆汽车整车的生产基地。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满足十堰城市发展的需要
随着十堰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十堰市政府调整城市规划,正推进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东风小康作为十堰重点汽车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实施迁建项目,以实现公司发展与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相契合,促进十堰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消费升级对汽车制造工厂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终端用户对汽车品质、性能要求的逐步提升,对工厂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和精密程度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东风小康十堰基地现有的工厂水平已不能确保生产出满足用户消费升级的产品,需要通过迁建项目置换新的更先进、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现代化工厂。
五、迁建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符合国家汽车产业政策规定
通过实施本迁建项目,在国家发改委已批准的产能范围内不新增产能的前提下,将现有工厂置换为中国制造2025智能数字化工厂,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二)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通过实施本迁建项目,东风小康将获得政府15亿元迁建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年产20万辆汽车整车项目迁建工作,使东风小康将在较少自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按照领先的智能汽车技术质量、中国制造2025工艺标准的智能数字化工厂,并以此数字化工厂生产,品质更好、价格更高、附加值更大领先的智能汽车,有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
(三)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通过实施本迁建项目,将实现公司现有资产的置换和升级,本迁建项目建成达产后将会增加公司的收益,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迁建项目的风险分析
1、在收到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的前提下,东风小康只需较少的资金投入即可完成本迁建项目。但上述资金为分期支付,存在未按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若公司未根据协议约定及时或足额上述扶持资金,将导致无法按照项目规划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在规划本迁建项目时,已对本迁建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到经济环境、政策制度、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未来实现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7证券简称:小康股份公告编号:2017-137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7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A区小康股份综合办公大楼1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7日
至2017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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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2017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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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A区小康股份综合办公大楼712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A区小康股份综合办公大楼
3、联系人:杨华、马成娟
4、联系电话:023-89851058
5、联系传真:023-89059825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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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