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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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53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的通知,隆鑫控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隆鑫控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5%)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原质押期限为2017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2日;

2、隆鑫控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800,000股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期限二年。

上述事项于2017年12月8日分别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隆鑫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2,901,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540,000股,占隆鑫控股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为37.42%,占本公司总股本12.52%。

隆鑫控股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尝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和强制平仓的情况,以及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股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隆鑫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予以应对。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