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年第2号)的更正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在公司网站上刊登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年第2号)》,其中“申购金额的限制”中关于本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表述未根据2017年7月24日《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各基金销售机构(柜台直销除外)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进行更新,现予以更正,更正后的内容如下: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1、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由此给投资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更正。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