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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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9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5亿元贷款,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借款人在该贷款项下的债务向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本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相关保证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7-098号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郭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投资发展部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7-099号公告《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9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星城”)向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5亿元贷款,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以保证合同为准。

2、审批程序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18 年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 60 亿元。

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 60 亿元的担保额度已使用16.4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5亿元,累计担保金额占 60 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35.67%,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2日

3、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610号101室

4、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经营)。

7、与公司关联关系:万家星城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1,021,990,705.92 元,净资产240,457,317.43元。2017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115,669,955.58元,净利润25,646,288.05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债务人: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5亿元,具体金额以债权人向债务人实际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5、贷款期限:10年

6、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对公司影响

万家星城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 60 亿元的担保额度已使用16.4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5亿元,累计担保金额占 60 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35.67%,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6.73%。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0 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230,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0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9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7年12月12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郭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投资发展部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郭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投资发展部总监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审阅董事会提供的郭清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郭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拟聘任高管简历

郭清,男,46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总工程师。曾获“2006年中国浙江地产经理人”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郭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郭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