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9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9名董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贷款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9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贷款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9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中源化学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晶碱业”)、其控股子公司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柏新型化工”)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86,6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为中源化学78,6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拟分别向交通银行南阳分行、光大银行南阳分行、工商银行桐柏县支行、广发银行南阳分行申请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29,600万元、9,000万元、8,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78,600万元,同时中源化学以其下属子公司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为其向交通银行南阳分行申请的3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中源化学另一股东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不提供担保,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中源化学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中源化学就上述银行贷款提供的78,600万元担保。
2、中源化学为海晶碱业4,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海晶碱业拟向交通银行南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4,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中源化学为桐柏新型化工4,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中源化学控股子公司桐柏新型化工拟向交通银行南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4,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桐柏新型化工另一股东信弘控股有限公司不提供担保,就本次担保事宜中源化学与桐柏新型化工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中源化学为桐柏新型化工就上述银行贷款提供的4,000万元担保。
中源化学截止2016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92.87亿元,净资产39.15亿元,未分配利润19.76亿元,2016年度净利润4.31亿元,具有反担保的实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
桐柏新型化工截止2016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5.99亿元,净资产2.95亿元,未分配利润1.21亿元,2016年度净利润0.49亿元,具有反担保的实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河南省桐柏县安棚镇
3、法定代表人:梁润彪
4、注册资本:77,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8年08月06日
6、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碳酸钠及碳酸氢钠的加工、碱类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产除盐水、蒸汽、母液的销售;日用小苏打的销售;固体饮料的生产、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和相关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凭有效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生产经营)。
7、与公司关联关系:中源化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
中源化学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二)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桐柏县产业集聚区
3、法定代表人:朱宏昌
4、注册资本:21,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3年4月30日
6、经营范围:碱类化工产品的开采、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
7、与公司关联关系:海晶碱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的全资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
海晶碱业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河南省桐柏县产业集聚区(城关镇盘古大道东侧乙八街南侧)
3、法定代表人:孙朝晖
4、注册资本:12,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5年7月14日
6、经营范围:利用纯碱废液、废气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日用小苏打洗涤品,饲料添加剂碳酸氢钠、工业碳酸氢钠;化妆品销售(上述项目涉及许可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7、与公司关联关系:桐柏新型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
桐柏新型化工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86,6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中源化学提供担保,中源化学为海晶碱业、桐柏新型化工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其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目前该三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海晶碱业、桐柏新型化工为中源化学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目前经营稳定。
3、公司与中源化学签署《反担保协议书》,中源化学与桐柏新型化工签署《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1,359.6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71%。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9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15:00至2017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17年12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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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8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17年12月28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月青、杨祥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电子邮箱:yxny@berun.cc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邮 编:017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9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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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姓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