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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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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9证券简称:奥翔药业公告编号:2017-03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 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朱大旗、独立董事潘远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宋璨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娄杭出席会议;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继辉、陈静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29证券简称:奥翔药业公告编号: 2017-03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4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0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1.厉国威先生、张福利先生、刘兵先生3位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厉国威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张福利先生、厉国威先生、张华东先生3位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福利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张福利先生、朱大旗先生、郑志国先生3位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郑志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朱大旗先生、张福利先生、郑志国先生3位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朱大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志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周日保先生、张华东先生、娄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娄杭先生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团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毛淑娇女士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郑志国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监事。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郑志国先生长期从事医药行业的研究工作,拥有丰富的研发工作经验,先后独立或主持完成恩替卡韦的制备及生成技术研究等多项科研项目,作为发明人申请多项国际和国内专利,并在国内外权威杂志发表多篇论文,并获得浙江省和台州市科技进步奖,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才、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浙江省青年科技奖等荣誉。

刘 兵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在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究所工作,历任迈特大药厂营销部大区经理、成都拓朴医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省华安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北海康成(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天健旻华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周日保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华东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职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娄 杭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同时担任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大旗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厉国威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博士,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曾在山东省枣庄市财政局培训中心任教。2005年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工作。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福利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员,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物化学博士研究生,具有指导药物化学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资格。1993年至今在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工作,现为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中心主任。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荣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团团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毛淑娇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初级会计师。曾任杭州华铸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兼成本会计,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229证券简称:奥翔药业公告编号: 2017-035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4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0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徐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职工监事徐海燕女士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徐海燕女士简历

徐海燕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