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9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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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控股股东博源集团核实,上述股份已于2017年8月16日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9),本次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解除司法冻结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生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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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博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2,491,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4%,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弘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0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4,792,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累计冻结(质押、司法)持有的公司股份1,353,091,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