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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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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交易的更正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交易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经事后核查,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内容披露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内容:

一、股份质押及解除的具体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工集团”)关于股票质押的通知。萧工集团于2017年12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限售流通股股票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期限自2017年12月12日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萧工集团于2017年12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限售流通股股票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期限自2017年12月12日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萧工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8,147.211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29%,本次股票质押交易完成后,萧工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票5,5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67.5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

更正后内容:

一、股份质押及解除的具体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工集团”)关于股票质押的通知。萧工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用于萧工集团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因借款等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12日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萧工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用于浙江金马饭店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因借款等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12日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萧工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用于萧工集团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因借款等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12日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萧工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用于杭州萧然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因借款等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12日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萧工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8,147.211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29%,本次股票质押交易完成后,萧工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票5,5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67.5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审 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