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017-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证券代码:603738 公告编号:2017-071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晶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泰晶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一、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2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15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0.6450亿元。

四、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泰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2.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17年12月15日(T日)结束。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现将本次泰晶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泰晶转债本次发行2.15亿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215万张(21.50万手),发行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T日)。本次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认购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过程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1、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135,370手,即135,370,000元;最终向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泰晶转债总计为135,370手,即135,3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2.96%,具体情况请见附表《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情况明细表》。

2、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泰晶转债总计为15,503手,即15,50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21%。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泰晶转债总计为64,127手,即64,127,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9.83%,网上中签率为0.00934887%。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752,373户,有效申购数量为685,933,353手,配号总数为685,933,353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 -100,685,933,35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7年12月18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17年12月19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泰晶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7年12月13日(T-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

电话:0722-3308115

联系人:单小荣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6、17楼

电话:0755-8386839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附表: 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情况明细表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12 月18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12 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2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全额行使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泰晶转债”)21.50万手(21,500万元)。公司原创始人团队股东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喻信辉先生和何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全额认购泰晶转债125,058手(125,058,000元),占本次拟发行总量的58.16%。

另公司原创始人团队其他股东屈新球先生、许玉清先生、王斌先生、王金涛先生合计全额认购泰晶转债10,312手(10,312,000元),占本次拟发行总量的4.80%。

对应认购资金已按照发行公告中“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足额缴付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

本次认购后,若泰晶转债发行成功,公司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喻信辉先生和何虎先生将合计持有泰晶转债125,058手,占泰晶转债发行总量的58.16%。

其他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屈新球先生、许玉清先生、王斌先生、王金涛先生将合计持有泰晶转债10,312手,占泰晶转债发行总量的4.80%。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