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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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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 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柳债暂停公告编号:2017-102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7名,实到7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袁志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陆胜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为止。(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胜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到本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为止(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3、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韦挺先生、肖泽群先生、黄恒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到本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为止(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4、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8年1月9日(星期二)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 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柳债暂停公告编号:2017-103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及规章的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公司董事会拟补选陆胜云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为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独立意见为:

经我们审核,提名陆胜云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我们同意提名陆胜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董事的补选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附件:

陆胜云,男,1970年生,研究生,工程师。曾任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厂厂长,公司净化分厂、浓硝分厂、化工分厂厂长、硝酸分厂厂长,公司董事、总裁助理,200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 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柳债暂停公告编号:2017-104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近日,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总经理袁志刚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原因,袁志刚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袁志刚先生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履行公司董事长的职责。公司对袁志刚先生在任职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

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胜云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到本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为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韦挺先生、肖泽群先生、黄恒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到本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陆胜云为公司总经理;

2、同意聘任韦挺、肖泽群、黄恒美为公司副总经理;

3、本人认为本次公司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附件:

陆胜云,男,1970年生,研究生,工程师。曾任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厂厂长,公司净化分厂、浓硝分厂、化工分厂厂长、硝酸分厂厂长,公司董事、总裁助理,200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韦挺,男,1964年生,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泽群,男,1966年生,大专。曾任公司生产部部长,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运中心主任、副总经理,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恒美,男,1965年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副总经济师,现任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 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柳债暂停公告编号:2017-105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事项

近日,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监事庞邦永先生、林波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因为退休原因,庞邦永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和监事职务,林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庞邦永先生、林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的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庞邦永先生和林波先生的辞职函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庞邦永先生、林波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对庞邦永先生、林波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事项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拟补选覃立基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完成换届为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附件:

覃立基,男,1962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机动科副科长、动力安全处副处长、人事部部长兼企划部部长,柳州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工委委员,柳州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广西柳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23证券简称:*ST柳化公告编号:2017-106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柳州市北雀路6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9日

至2018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未登记不影响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登记时间:2018年1月5日、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登记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67号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2519434 传真:0772-2510401

联系人:龙立萍汪娟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67号

邮政编码:545002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