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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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政府拨付搬迁补偿金的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雪峰科技 证券简称:603227 公告编号:2017—06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政府拨付搬迁补偿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收到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剩余搬迁补偿金的通知》(乌财建[2017]625号):拨付企业搬迁补偿金7,391万元,专项用于企业搬迁和职工安置,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本公司已确认于2017年12月21日收到该笔搬迁补偿金。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将本次收到的搬迁补偿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随着已建成的新厂区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各期损益。该笔补偿金对2017年度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35.37万元,对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为424.44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其他事项

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批)搬迁补偿金的通知》(乌财建[2015]646号),拨付企业搬迁补偿金265,240,287.60元(公告索引号:2015—055);2017年1月3日,收到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搬迁补偿金的通知》(乌财建[2016]639号):拨付企业搬迁补偿金133,710,000元(公告索引号:2017—001);本次收到搬迁补偿金73,910,000元,共计搬迁补偿金472,860,287.60元。截止日前,关于公司原厂区搬迁补偿金均已拨付。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0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富蕴县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蕴民爆”)、哈巴河县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巴河民爆”)增加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60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在公司1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原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截止2017年11月30日执行情况

(三)本次增加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四)本次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主要原因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主要是市场对民爆产品的需求量提升导致业务量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富蕴民爆

富蕴民爆成立于2004年6月1日,富蕴民爆住所为富蕴县赛尔江西路7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华平,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216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工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化学危险品除外)、汽车配件、农机配件销售,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

本公司持有富蕴民爆23%的股权,富蕴民爆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二)哈巴河民爆

哈巴河民爆成立于2002年4月22日,哈巴河民爆住所为哈巴河县团结路医药公司楼下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刘华平,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为准):民用爆破器材零售”。

本公司关联方富蕴民爆持有哈巴河民爆59%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本公司与富蕴民爆、哈巴河民爆系正常的销售业务和提供运输、押运等劳务服务。

(二)本公司与哈巴河民爆、富蕴民爆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国家核准出厂价或民爆产品流通费率确定的价格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以协议形式约定相关条款,将使关联交易的风险得到良好控制。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以及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且关联交易遵循了《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况;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发生额超过年初预计额度是正常且必需的,超出额度合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有关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公告编号:2017—071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7年12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