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向建新集团破产重整管理人
依法主张赔偿权的公告

2017-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 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62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向建新集团破产重整管理人

依法主张赔偿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号),拟对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不能按期履行甘肃新洲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洲矿业”)资产注入承诺主张赔偿,现就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建新集团破产重整管理人主张赔偿权事项作进一步公告:

2014年4月,建新集团承诺“待新洲矿业大股东酒钢集团持有的45%的股权资产证券化事宜获得有权国资部门的批准,新洲矿业完善相关手续、权证的办理,达到评估条件后1年内,建新集团随即将持有的新洲矿业4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预计最迟不超过2017年完成对该项资产的注入工作,若2017年未完成,建新集团同意赔偿上市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同时撤销对该项资产注入的承诺。”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因新洲矿业相关手续不完善、企业经营持续亏损及建新集团所持新洲矿业股权被司法冻结短期内不具备资产注入条件,且因未收到新洲矿业其他股东关于推进新洲矿业资产注入进一步工作的任何文件,建新集团于2017月11月30日向公司发函申请豁免履行新洲矿业资产注入承诺(建新集团申请豁免新洲矿业资产注入的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号)。由于建新集团客观上已不具备向公司履行新洲矿业资产注入承诺的能力,并于2017年11月30日书面来函确认无法按时履行承诺,故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建新集团豁免新洲矿业资产注入承诺的申请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时决定追偿2000万元的赔偿金。

公司认为建新集团赔偿义务在其提出豁免申请前已经产生,公司履行相关程序豁免其资产注入申请,并不丧失向其依法主张2000万元赔偿金的权利,由于该行为发生在建新集团破产重整期间,故公司将向建新集团破产重整管理人书面主张权利和提出赔偿要求。对此,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亦就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向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主张赔偿权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 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63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就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性公告,提请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15:00至2017年1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截至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将建新集团豁免履行新洲矿业资产注入承诺申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关于将建新集团豁免履行欧布拉格铜矿资产注入承诺申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关于将建新集团变更金德成信资产注入承诺申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提案内容披露的具体情况

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3)在审议上述三项议案时,关联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依法回避表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出席者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5日及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新南路164号水晶国际808室

邮编:401147传真:023-63067268

4.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3067268

联系人:王世鹏380580493@qq.com、方燕463303432@qq.com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8”,投票简称为“建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