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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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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
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7-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7—088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

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吴文贵 吴志旗 郑康

陶智 王磊 胡波

朱瑛 马洁 李大明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30,120,254股

2、发行价格:8.8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025,058,24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1,984,031,954.95元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三、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30,120,254股将于2017年1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0名,除新疆建工以其拨入西部建设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尚未转增资本而形成的债权认购20,500万元之外,其他对象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新疆建工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West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2、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股票简称及代码:西部建设002302

4、法定代表人:吴文贵

5、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8日(公司于2009年11月3日上市)

6、注册资本:1,032,234,050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318073269

8、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268号

9、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2楼

10、邮政编码:610041

11、董事会秘书:林彬

12、电话:028-83332761

13、传真:028-83335167

14、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5、经营范围:高性能预拌砼的生产、销售及其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与推广;新型建材及化工材料的研究及生产应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6月4日,公司第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批准公司与新疆建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提请将有关本次发行的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5 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的形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新疆建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提请将有关本次发行的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6 年1月8日,公司第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的形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的议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提请将有关本次发行的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6年1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17年1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5年7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621号)。

2016年1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无条件通过。

2017年10月1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2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17 年12月5日,9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西南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除控股股东新疆建工以其拨入西部建设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尚未转增资本而形成的债权认购,认购金额为20,500万元外,其余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62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17 年12月6日,西南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相关账户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62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根据验资报告,截止2017年12月6日,公司本次共计募集资金2,025,058,240.00元,其中:货币资金人民币1,820,058,240.00元,债权转股权金额205,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1,026,285.05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984,031,954.95元。其中,计入公司“增加注册(实收)资本”人民币230,120,25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753,911,700.95 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权登记情况

2017 年12月1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取得登记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材料。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1.00元

3、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8.80元/股,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30,120,254股,除发行人控股股东新疆建工以其拨入西部建设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尚未转增资本而形成的债权认购外,其余投资者全部以现金认购。

2016年4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行人决定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6,117,0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1,611,702.50元,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合计转增股本516,117,025股。

发行人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不低于16.54元/股调整为不低于8.22元/股。发行人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22,434,017股(含122,434,017股)调整为不超过246,357,493股(含246,357,493股)。

2017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32,234,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67,095,213.25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8.16元/股。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48,168,946股(含248,168,946股)。

4、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058,240元。发行费用共计41,026,285.05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84,031,954.95元。

5、锁定期:新疆建工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1、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发行人与西南证券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确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8.80元/股,发行股票数量230,120,25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058,240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248,168,946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0名,不超过10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2859700XU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39号

注册资本:81,748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爱杰

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开展国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建筑材料、钢材、化工产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的销售;建筑设备制造、租赁;建筑材料及商品砼、电器箱柜的制造销售;施工升降机;汽车运输及搬运装卸;房屋、土地使用权租赁;工程管理服务。

获配数量: 23,295,454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67335200L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2号楼1805、1806和1807单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宁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3,295,4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9783322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3,295,4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06414003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6,704,5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5、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61254370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3,295,4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613912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98-408号十二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来涛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3,295,4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78322868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32层3201、3202、3203、3204、3207、3208单元

注册资本:3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益谦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6,136,3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6,170,4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策略投资产品

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102室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6,136,3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增全周期资产管理产品

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102室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8,495,7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前除新疆建工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外,其余发行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亦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发行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中除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建工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外,其余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30,120,254股,新疆建工以发行价格8.80元/股认购 20,500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新疆建工持股比例将由36.18%变为 31.43%,同时将通过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31.0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62.49%的股份。新疆建工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建集团公司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制权状况也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30,120,254股将于2017年1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新疆建工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坚

保荐代表人:何进、詹辉

项目协办人:黄嘉

项目组成员:樊华、陈贤文、夏剑文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四层

电 话:010-57631234

传 真:010-88092031

(二)公司律师

机构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臧欣、刘斯亮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电 话:010-88004499

传 真:010-66090016

(三)公司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梁春

注册会计师:俞放虹、林海艳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电 话:010-58350496

传 真:010-58350006

(四)公司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梁春

注册会计师:俞放虹、林海艳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电 话:010-58350496

传 真:010-58350006

第二节 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列表如下: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整体资金实力得到提升,公司资本结构更趋稳健,公司债务偿还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商品混凝土生产网点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链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除控股股东新疆建工以其拨入西部建设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尚未转增资本而形成的债权认购的金额20,500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相比不会发生变化。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230,120,254股。以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注:1、本次发行后的每股收益为0.2506元(以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股本总数);

2、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016年12月31日或者2017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2016年度或者2017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3、截止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032,234,05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为1,262,354,304股。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编制的2014、2015、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7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合并)

单位:万元

(二)简要利润表(合并)

单位:万元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合并)

单位: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1)发行人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4、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6、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总股本;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9、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2)最近三年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五)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二、财务状况分析

详见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05.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8,403.20万元,该募集资金扣除新疆建工以其拨入西部建设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尚未转增资本而形成的债权认购的金额20,500.00万元后,将用于下列项目: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之后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明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专项存储账户如下:

(1)户名: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账号:65050161605000000444

(2)户名: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651651008018800033637

(3)户名: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储银行成都市草堂支行

账号:951007010002576693

(4)户名: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账号:991900016910902

第五节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控股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核准;《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符合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完毕的发行程序公平、公正,本次非公开所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分配股数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三、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7—089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2号文核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8,168,946 股股票。根据询价结果,本次发行对象分别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策略投资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增全周期资产管理产品,本次发行数量为230,120,254 股,特定投资者已于2017年12月5日缴足认股款。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本次发行对象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

本次发行对象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策略投资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增全周期资产管理产品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