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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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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7-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7-07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运营”)将不超过人民币12.80亿元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告临 2016-046)

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城镇运营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告临 2017-064)

一、 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1、2016年12月6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60%。2017年1月10日,城镇运营赎回的该到期理财产品本息已全额到账,赎回本金人民币10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2,421,917.81元。(详见公告:临2016-057、临2017-001)

2、2017年4月18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在农行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90%。2017年5月23日晚间,城镇运营赎回的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本息已全额到账,赎回本金人民币4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080,547.95元(详见公告:临2017-020、临2017-029)。

3、2017年5月25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在农行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90%。2017年6月29日晚间,城镇运营赎回的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本息已全额到账,赎回本金人民币3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810,410.96元(详见公告:临2017-031、临2017-039)。

4、2017年9月12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在农行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如下:

本产品在赎回开放期及开放时段内可随时赎回。(详见公告临2017-056)

2017年10月26日,城镇运营部分赎回上述 “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01,260.27元。(详见公告临2017-061)

2017年11月30日,城镇运营赎回上述 “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17,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085,438.36元。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城镇运营已全额赎回上述 “本利丰步步高”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告临2017-065)

5、2017年9月30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在农行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20%。2017年11月4日,城镇运营赎回的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本息已全额到账,赎回本金人民币18,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536,547.95元。(详见公告临2017-059、临2017-062)

(二)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2017年12月1日,城镇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在农行兴宁支行购买了“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20%。该产品起息日为2017年12月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月5日。(详见公告临2017-066)

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12月25日,城镇运营与农行兴宁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保本浮动收益型),主要内容如下:

(一) 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二)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三) 购买金额:人民币23,000万元

(四)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五) 产品成立日:2017年12月25日(该产品起息日:2017年12月25日)

(六) 产品到期日:在本产品赎回开放期及开放时段内可随时赎回。

(七)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城镇运营均与农行兴宁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影响

城镇运营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本产品赎回开放期及开放时段内可随时赎回,不会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分配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城镇运营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升公司合并报表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城镇运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本产品赎回开放期及开放时段内可随时赎回,该产品发行主体农行兴宁支行提供保本承诺,风险可控。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城镇运营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城镇运营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城镇运营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子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截至本公告日,城镇运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

六、 备查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保本浮动收益型)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