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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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7-094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于2017年9月28日与北京天度益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融正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乙方”)正式签订《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于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5日分别收到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000万元、1342万元、1000万元、6300万元,合计人民币11642万元(详见公告编号:临2017-062、临2017-064、临2017-068、临2017-071、临2017-073、临2017-092、临2017-093)。2017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800万元。至此,公司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8442万元。

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7-095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叶海绿化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已调解结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7,041,210元人民币。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上海叶海绿化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披露了上海叶海绿化有限公司诉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6)浙0482民初2393号)】(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8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获悉,开发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即《民事调解书》所称“本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6)浙0482民初2393号)】。《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如下协议:

一、被告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尚应支付原告上海叶海绿化有限公司绿化工程款7041210元,此款由被告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按如下方式分期付款至原告上海叶海绿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150万元;于2018年2月15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250万元;

上述款项共计500万元,如被告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按期支付上述款项,则原告上海叶海绿化有限公司放弃剩余款项;如被告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全面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原告上海叶海绿化有限公司有权于逾期次日起就被告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按总额7041210元扣除上述三期付款义务中已支付款项计算)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如原告变更指定账户,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被告;如因原告的原因,导致前述款项未能如约支付至其指定账户,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三、原、被告无其他任何纠纷或争议事项,除前述款项外,原告不再向被告提出任何要求及主张;

四、案件受理费61088元,减半收取3054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35544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被告应负担的诉讼费于2017年12月31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民事调解书》,公司子公司开发公司需于2018年6月30日前分三期向原告上海叶海绿化有限公司支付绿化工程款500万元;支付诉讼费用17772元。公司子公司开发公司拟根据调解书约定支付该款项。由于公司已将以上工程款费用根据工程性质计入公司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或在以前年度损益进行了计提,故本次公告所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