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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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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12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7年12月26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审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备查文件:经全体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12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7年12月26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审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备查文件:经全体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12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和融资类业务的风险性质,公司决定对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公司融资类业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7年12月26日)起开始执行,预计公司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提取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1,557.64万元,将减少2017年度的净利润1,168.23万元,减少2017年度的股东权益1,168.23万元。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日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7年12月26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和融资类业务的风险性质,公司决定对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三)会计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对融出资金的坏账准备计提采用个别认定法,期末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融资融券业务形成的应收融资融券款采用以下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未能按期收回的融出资/券转入应收融资融券款超过30天,且该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00%,按应收融资融券款与客户账面资产价值(计算维持担保比例方法)的差额全额计提。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后公司采用个别认定法与余额计提法结合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融资类业务的客户进行甄别和认定,对于有充分客观证据、可识别具体损失的融资类业务项目,根据客户状况和可能损失金额,分析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偿债能力、抵押品流动状况、担保比例等因素,对资产进行单独减值测试,计提专项坏账准备;对于未计提专项坏账准备的融资类业务,根据融资类业务资产分类,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公司融资类业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以公司2017年11月30日融资类业务规模测算,预计公司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提取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1,557.64万元,将减少2017年度的净利润1,168.23万元,减少2017年度的股东权益1,168.23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审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审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审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

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审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事: 付磊 吕随启 刘斌 雷宏业 龙翼飞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