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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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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过期身份证件
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或者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证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基金业务办理。另外,如果您的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也请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进行更改。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77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华信证券开通基金

转换业务并参加转换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信证券”)协商一致,决定从2018年1月2日起在华信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并参加转换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月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信证券办理德邦优化、德邦德利货币、德邦大健康、德邦福鑫、德邦鑫星稳健、德邦鑫星价值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单笔转换转出份额的最低限额为100份,具体以华信证券的业务规则或规定为准)。

二、自2018年1月2日起,投资者通过华信证券办理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申购补差费率实行费率优惠活动(原申购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除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不实行费率优惠,具体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华信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投资者通过华信证券投资本公司后续新增的基金产品,自产品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日起,自动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转换费率继续按原标准执行,优惠活动具体结束时间以华信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能进行转换。

2、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华信证券所有,有关基金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华信证券官方网站的有关公告。

3、投资人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