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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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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9名。会议主持人为才让董事长,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逐项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军风、汤建新、刘掌权、邢杰鹏、周武平、苏国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刘兆年、宋建波、周利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召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相关内容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

李军风先生:1966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制品分公司副经理、企业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主任兼信息化处处长、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主任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信息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厅主任,兼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该董事候选人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信息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厅主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该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汤建新先生:1964年生,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一级高级经济师,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曾任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法律事务中心合同事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办公厅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专务、资产管理事业部运营监控部部长。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现兼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法律分会副会长。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该董事候选人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该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掌权先生:1970年生,会计学学士,会计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院务企划部副主任兼政研室主任、企划部副主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企划部副主任。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该董事候选人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该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邢杰鹏先生:1981年生,管理学学士,会计师。曾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信息处副处长、中国钢研集团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主任、山东钢研中铝稀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该董事候选人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主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该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武平先生:1966年生,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公司难熔材料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公司总裁助理、总法律顾问、副总裁、党委书记、总裁。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兼任北京钢研安泰超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该董事候选人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42,271股。该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苏国平先生:1966年生,河北平山人,清华大学化工系工学学士和材料系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副总裁。现兼任安泰天龙(天津)钨钼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宝鸡京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威海多晶钨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天瑞龙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的社会职务有:全国专业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钼业》编委、天津市院士专家促进会副会长、天津市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天津市宝坻区政协委员。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该董事候选人任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1,448,705股,占3.07%。该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兆年先生:1960年生,法学博士,副教授。曾任河南郑州大学法学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湖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九州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兼任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兼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物流协会副会长、北京市物流协会副会长。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情况。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参加任职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建波女士:1965年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拓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荣获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17年10月荣获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人员。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情况。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周利国先生:1958年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山东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供应链与营运管理系教授,现兼任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商务部聘国内贸易专家、全国高校商务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模式杰出奖评选理事会专家。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情况。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供应链与营运管理系教授,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参加任职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主持人为李波监事会主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提议第七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二名,股东代表监事三名。监事会同意提名王社教先生、金戈女士、高爱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社教先生:1966年生,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冶金部自动化研究院传动所财务科副科长、计划财务部常务副主任兼财务科科长,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部长、会计室主任、财务金融部部长,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财务经济部主任,曾兼任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

该监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该监事候选人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监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监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该监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戈女士:1975年生,经济学硕士,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审计室副科级审计员、审计室审计主管(副科级)、审计室审计主管(正科级)。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现兼任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该监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该监事候选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监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监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该监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爱生先生:1963年生,硕士学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航空机载设备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直升机公司副总经理,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威海多晶钨钼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天龙国际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该监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该监事候选人任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监事候选人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463,165股,占0.14%。该监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8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18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李军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汤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掌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邢杰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周武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苏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刘兆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宋建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周利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社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金戈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选举高爱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议案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3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监事3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 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刘兆年)》(公告编号:2017-057)、《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宋建波)》(公告编号:2017-058)、《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周利国)》(公告编号:2017-059)。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8年1月12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人:赵晨、习志鹏

(3)联系电话:010-62188403

(4)传真:010-62182695

(5)邮政编码:100081

六、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以上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

2、赞成、弃权或反对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划“√”;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刘兆年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 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 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 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 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 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 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 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 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 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

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 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 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 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兆年,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 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 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 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 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 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 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 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 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 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 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 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 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刘兆年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刘兆年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宋建波 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