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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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
回购的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70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

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通知,天房集团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了延期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6月8日,天房集团将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原定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2月28日(内容详见公告2017—033)。

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于2017年12月28日到期,经双方协商决定将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进行延期购回。延期购回股票数量为65,000,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8日,实际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27日。本次业务已由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交易委托申报。

截至本公告日,天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95,689,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4%,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质押后,天房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共有147,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持股总数的49.7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29%。

(二)第一大股东的质押情况

天房集团本次质押式回购的资金用途为企业经营。天房集团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销售收入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的预警线、平仓线等,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线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天房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部分偿付、提前回购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存在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天房集团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交易出现的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