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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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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中国银行为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12月2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国银行为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国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暂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放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中国民生银行为易方达瑞恒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7年12月29日起增加中国民生银行为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1832)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2月9日为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12月2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招商银行为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43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5438)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19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东莞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东莞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若有变动,以东莞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东莞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基金申购费率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东莞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东莞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

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特别提示: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A、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美元现汇基金份额、易方达原油基金(QDII)A类美元现汇份额、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基金(LOF)美元基金份额、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美元现汇基金份额、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仅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参加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若有变动,以交通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4.关于定期定额投资的优惠活动仅适用于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投资者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网址:www.bankcomm.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苏州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苏州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若有变动,以苏州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苏州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费率折扣最低优惠至1折,具体折扣信息以苏州银行相关公告为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苏州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苏州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苏州银行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朱瑞良

电话:0512-69868364

传真: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浙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浙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若有变动,以浙商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电子银行渠道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柜面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浙商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浙商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银行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沈崟杰

电话:0571-88261822

传真:0571-87659954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8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自2018年1月1日起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8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若有变动,以中国工商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优惠活动期间内,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按本次活动标准实施;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不享受上述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上述优惠。

3.本公司目前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加此项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申购及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网址:www.icbc.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若有变动,以中国农业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1.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网银、掌上银行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7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7),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任一渠道新签约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含智能定投)的,定期定额投资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定期定额投资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签约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含智能定投)的客户,仍继续享有已有优惠。即定期定额投资(或智能定投)签约后且成功扣款一次,从第二次定期定额投资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网银购买基金组合产品的,组合内的基金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若组合内单只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则该产品不享受此费率优惠。单独申购组合内任一产品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若有变动,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认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4.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申请,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将以下一开放日的规定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网址:www.psbc.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调整申购、赎回、转换转出数额限制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2018年1月2日起,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易方达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由人民币10元调整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限制不进行调整。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金额限制基础上设置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自2018年1月2日起,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转出由不得少于10份调整为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或转换转出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或者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3.2.1前端收费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易方达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本基金从2018年1月2日起参加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发证券、安信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鑫证券、联储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银河证券、浙商证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原证券、长量基金、创金启富、大泰金石、大智慧、蛋卷基金、鼎信汇金、泛华普益、富济财富、海银基金、和讯信息、虹点基金、汇成基金、汇付金融、金观诚、凯石财富、肯特瑞、利得基金、联泰资产、陆基金、诺亚正行、钱景基金、深圳新兰德、同花顺、挖财基金、万得基金、万家财富、鑫鼎盛、一路财富、宜信普泽、盈米财富、展恒基金、植信基金、中正达广、中证金牛、众禄金融、众升财富及已经公告本公司参加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2)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临时停止交易。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天以上(含)且少于9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天以上(含)且少于18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天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临时停止交易。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5%;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25%;

持有期限7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5%;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4%;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3%;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9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5%;

(下转1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