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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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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2月29日上午在公司七楼小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跃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兆华领先有限公司拟投资建造1000只沥青集装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1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兆华领先有限公司拟投资建造1000只沥青集装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建阳104亩土地交由政府收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1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土地被征收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兆华领先

有限公司拟投资建造1000只沥青

集装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扩大沥青供应链产业规模,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兆华领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华领先”)拟投资不高于15,000.00万元建造1,000只沥青集装箱。

2、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兆华领先有限公司拟投资建造1000只沥青集装箱的议案》。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投资项目内容:建造1,000只沥青集装箱;

2、实施主体:天津兆华领先有限公司;

3、总投资金额:不高于15,0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签署采购协议为准);

4、实施方式:委托第三方生产并向其采购;

5、资金来源:兆华领先自筹,未来可根据经营的需要拓展各种融资渠道。

三、投资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

随着“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推进实施,给我国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以下简称“西北五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新的机遇。根据国家及西北五省的“十三五”交通规划,西北五省在“十三五”期间均将强化包括高等级公路在内的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其中尤以新疆地区最为突出,将极大地推高西北地区沥青需求量,带动沥青运输量,为兆华领先沥青集装箱物流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为了满足西北沥青市场在“十三五”期间的公路建设需求,把握西北沥青市场的发展良机,目前兆华领先已成立了“新疆中物振华沥青科技有限公司”和“陕西中物振华沥青科技有限公司”,并拟以兰州为沥青货仓中心、沥青集装箱和电子商务为抓手,打造针对西北沥青市场的沥青供应链平台。据此战略,兆华领先此次拟投资建造1,000只新型沥青集装箱,以确立兆华领先在西北地区沥青供应链方面的综合优势。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由于沥青集装箱在大规模、远距离调运模式中的特有优势,决定了其在西北地区特别是新疆地区的适用性,兆华领先投资建造的1,000只沥青集装箱投放完成后,使兆华领先沥青运输能力增加16万吨/年以上,将大大提高兆华领先承接西北地区沥青业务的能力,有利于不断扩大沥青供应链产业规模,进一步提升兆华领先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1、宏观政策风险

如果未来国家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环境不佳的影响,导致西北地区在公路等基础建设领域的投资和建设进度放缓,将有可能导致沥青需求下降,进而存在影响兆华领先扩大沥青供应链产业规模的风险。

2、季节性风险

由于西北地区公路建设存在施工季节短、沥青用量集中和保供难度较大等情形,沥青终端销售受季节性因素影响明显,所以兆华领先在西北地区市场的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3、市场规模风险

根据国家及西北五省的“十三五”交通规划,西北地区沥青使用量在近年会保持持续增长,也促使行业竞争对手加大对西北地区市场的介入,如果行业出现激烈竞争情形,致使兆华领先销售规模达不到预期,将对投资回收期及投资回报率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土地被征收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因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中心建设需要,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政府拟对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运输”)位于建阳区海西林产工贸城南II-01、02号地块【土地面积:69207㎡(其中:商住用地33207㎡、交通运输用地36000㎡)】进行征收。

2、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建阳104亩土地交由政府收储的议案》,同意前述土地按评估价值人民币6,732.00万元由南平市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建阳土地收储中心”)征收;同意武夷运输就前述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与建阳土地收储中心签署《土地收储补偿协议》。

同日,武夷运输与建阳土地收储中心签署了《土地收储补偿协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建阳土地收储中心

(2)法定代表人:吴向万

2、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武夷运输位于建阳区海西林产工贸城南II-01、02号地块(土地性质为部分商住用地、部分交通运输用地,土地面积合计69207㎡,其中:商住用地33207㎡、交通运输用地36000㎡)。交易标的购置于2010年,目前交易标的账面价值2,042.93万元。

2、标的资产产权清晰,无抵押,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也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

3、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经福建开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闽开评报【2017】土字第064号》)确认土地总价为6,732.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建阳土地收储中心

乙方:武夷运输

2、被征收标的情况

详见上述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3、收储补偿价款

双方确定本次收储按[闽开评报【2017】土字第064号]评估结果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收储。收储补偿总金额确定为人民币6,732.00万元,其中商住用地5,540.00万元,交通运输用地1,192.00万元,其他再无补偿。

4、收储补偿款支付方式

(1)收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500.00万元。

(2)甲乙双方共同配合解除上述收储资产的担保、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如有被法院裁定施以执行措施的,还应当解除该执行措施。上述被收储资产在解除他项权利登记、法院保全、法院执行等行为措施后,乙方必须积极办理该收储土地解除手续。解除后,凭解除手续支付补偿款4,500.00万元。

(3)剩余的补偿款1,732.00万元作为税收暂扣款。待乙方与税务部门清算后,凭税务部门通知支付余款。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另行议定补充协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6,732.00万元,扣除土地购置成本净额、前期投入及所得税等因素影响,按公司持有武夷运输股权比例预计增加公司净利润约2,060.66万元(注:该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对公司利润影响年度及金额以年终审计结果为准)。

2、本次交易主要是因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中心建设需要对武夷运输所属土地进行征收,交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武夷运输与建阳土地收储中心签署的《土地收储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