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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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参与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参与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揭示:

1、基金设立尚处于筹划阶段,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订,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基金存在设立或募集不成功,或募集后备案不成功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基金主要投资行业和方向与公司所处行业不尽相同,与公司主业不一定产生相互协作发展的协同效应。

3、基金投资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如部分投资项目收益未达预期、未按期退出,将存在加重公司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资金周转效率的风险。

4、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项目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投资亏损的风险。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公告了《关于参与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现对其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1、基金预计于2018年第一季度完成注册设立工作,基金成立后将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完成备案。基金以有限合伙的形式成立,基金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其中佛山金茂投资顾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金茂”)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基金日常事务,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均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日常执行,对基金的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正式签署的基金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2、佛山金茂将作为本基金的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主要的管理人员有陈新、余彬海、周帼晶,基金的投资决策由投资人和管理人共同组成的决策委员会做出。基金成立后,将与佛山金茂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3、基金不得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动产、股票(二级市场)、期货、外汇及其他国家禁止或限制性产业,不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亦不存在任何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4、目前,基金设立后的具体运作事宜还在协商当中,基金的管理模式、投资模式等具体事宜尚未最终确定,需以最后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参与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