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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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江苏银行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的补充公告

2018-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8-00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江苏银行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变更江苏银行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临2017-052),现将相关信息补充如下:

2006年,经相关部门批准公司投资入股江苏银行。根据当时监管部门对公司投资入股的批复,公司不得具体参与江苏银行的经营管理。为贯彻落实上述监管要求,公司作为江苏银行的前三大股东之一,未向江苏银行派出高级管理人员,未积极主动参与江苏银行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未曾向江苏银行董事会提交议案。经评估,公司认为,在上述情况下,公司不能实质性参与经营决策,对江苏银行不具有控制或者共同控制,也没有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持有的江苏银行股权作为财务投资,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计量。

江苏银行作为地方国资主要发起设立的商业银行,股权较为分散,没有实际控制人。经过多轮增资和上市融资,国有持股比例被稀释,江苏省国资委于2017年12月下发通知,要求公司对江苏银行持股比例保持稳定,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有效发挥对江苏银行董事会的重要影响力。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国资委通知要求,2017年12月28日经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通过下列措施发挥对江苏银行董事会的重要影响力。

1、加强国有资产股东间协同。在江苏省国资委统一领导下,强化与江苏银行第一大股东及其他省属国有资产股东协同,有效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切实发挥公司及江苏国有资产股东对江苏银行的重要影响。

2、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审批。与江苏银行财务和经营政策相关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案,需经公司集体研究决定,再交由委派董事发表意见,有效保障公司及江苏国有资产股东整体利益。

3、积极参与相关政策制定。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出发,提交与江苏银行财务和经营政策相关的议案,主动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有效发挥公司在江苏银行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应有作用。

4、加强双方战略合作。在现有与江苏银行开展的客户资金三方存管业务、资金业务、资产证券化、债券承销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业务合作范围,有效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优势,优势互补,共同服务实体经济。

基于以上措施,公司认为能够对江苏银行实施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应用指南》规定,决定将江苏银行的股权投资从财务投资转为战略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