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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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8-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8-00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03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核查和落实,并据此补充、修订了申报文件的相关内容。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8-003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

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目前该事项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中。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应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公司最近五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及整改情况为:2012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的监管关注函》(鲁证监函[2012]178号),在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后,对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未进行知情人登记问题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表示关注。公司根据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形成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公司全面地梳理了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落实,提高了内幕信息保密和知情人管理的意识,防控内幕交易。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