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补充公告

2018-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8-00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8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骏亚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协议主要条款

(一)协议双方

甲方: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乙方承诺在甲方交付项目用地之日起(注: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180天内正式实施基础工程等工程建设。乙方在工程建设开始后108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达到本协议关于容积率的约定。

2、本项目总建设期预计7年,乙方承诺本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9亿元人民币,并承诺自正式实施基础工程等工程建设之日起的3年内完成基础工程等工程建设并完成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项目总建设期的第4年和第5年完成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项目总建设期的第6年和第7年完成投资总额不低于19亿元人民币。投资额由甲乙双方认可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核定。

二、风险提示

1、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用地尚须通过竞买方式取得,项目用地“招拍挂”具体时间安排、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否能够最终竞买成交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同所涉及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因相关手续须经有权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3、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投资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5、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216,840,562.71元,净资产599,404,953.5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258,207.31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投入本项目,自筹资金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或其他再融资方式解决。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为公司根据《投资协议书》及协议双方根据目前情况的进行的预判,公司自筹资金有可能因筹集不到位而影响项目进展,并可能受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安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