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签署的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1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大智慧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并且增加大智慧为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81,以下简称“银华瑞泰”)的代销机构,并参加银华瑞泰发行期间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大智慧开通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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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智慧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其中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上述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开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二、本次大智慧基金开通下表中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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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费率优惠
1、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8年1月11日起持续进行,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大智慧基金网上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大智慧网上交易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申购费率最低为“1折”的优惠费率,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大智慧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或不收取申购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通过大智慧网上办理银华瑞泰认购的投资者,认购费率享有最低为“1折”的优惠费率,银华瑞泰具体折扣费率以代销机构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银华瑞泰费率标准详见银华瑞泰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大智慧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5、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大智慧,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大智慧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6、上述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7、如银华瑞泰发行时间调整,费率优惠期间将随之调整,还请各位投资者知悉。
8、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客户服务热线:021-20292031
公司网站:https.//www.wg.com.cn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网址:www.yhfund.com.cn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与B级不支持相互转换,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级与B级不支持相互转换,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等A类与C类不支持相互转换。
3、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该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请投资者留意。
4、本公司旗下货币基金及债券类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故不适用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5、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上述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开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0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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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当本基金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本基金将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5.11%。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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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01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8年01月12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01月15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18年01月16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01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0日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0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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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80%。
2)本次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81.34%。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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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01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8年01月12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01月15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18年01月16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01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