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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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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 临2018-00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彭文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原有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董事会召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第一项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18-00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在修订《公司章程》中,如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原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2018-00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4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25日

至2018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18年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月10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24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杨

联系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022-6621 9991

传真:022-6629 9900-6615

2、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