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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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2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于2018年1月4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9日以现场的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益胜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3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的方式于2018年1月4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晓静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4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依据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依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