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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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
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将于2018年1月23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916”,证券简称为“国债0916”,是2009年7月2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4元。

二、本所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2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1月2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8年1月23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一月九日

关于为“平安证券-一方保理万科供应链金融17号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1月11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证券-一方保理万科供应链金融17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17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17号”的转让业务。

二、 “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17号”设立日期为2017年12月8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万科17A1”,证券代码为“116774”,到期日为2018年11月3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万科17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17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17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1月8日

关于为“平安证券-一方保理万科供应链金融18号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1月11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证券-一方保理万科供应链金融18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万科18A1”)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万科18A1”的转让业务。

二、 “万科18A1”设立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万科18A1”,证券代码为“116778”,到期日为2018年12月1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万科18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万科18A1”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万科18A1”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1月8日

关于为“平安证券-一方保理万科供应链金融19号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1月11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证券-一方保理万科供应链金融19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万科19A1”)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万科19A1”的转让业务。

二、 “万科19A1”设立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万科19A1”,证券代码为“116779”,到期日为2018年12月1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万科19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万科19A1”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万科19A1”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