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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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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新时代证券为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8-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18年1月12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一、 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8年1月12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二、 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10068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1.0068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1.007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二十三(二)“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等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无约定分红比例。(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0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8年1月12日、1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12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如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在实施限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四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353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53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6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及其前一个交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8年1月12日、1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4160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4160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417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截至2017年10月19日日终,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0月19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10月20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自2017年10月2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1月2日止。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6号)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月11日刊登了《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0,132,787.77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8年1月12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12430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1.2430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1.244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8年1月12日、1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恢复履行职务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嘉实保证金理财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张文玥女士已结束休假,自2018年1月12日起恢复履行基金经理职务。

本公司将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备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