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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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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广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8年1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柴琇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任松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松先生简历见附件1。

任松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见附件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广泽乳品科技有限公司向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资金社团申请1年期借款人民币1.3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向金融机构及其他合法主体申请累计不超过10亿元的借款和授信额度(扣除上述期间内公司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并批准的借款或授信额度),并同意根据贷款方的要求,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所申请的上述借款及授信额度提供一般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所申请的上述借款及授信额度提供一般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授权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间内办理签署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等)等有关事宜。

柴琇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06)。

特此公告。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附件1:任松先生简历

任松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现任广泽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吉乳集团执行董事,家和投资执行董事,嘉德置地监事等。曾任广泽控股副总裁,广泽食品总经理,北康酿造总经理,广泽乳业总经理等。

附件2:组织结构图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广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8年1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计平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广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人: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广泽乳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科技”)。

●本次提供担保金额:公司为吉林科技申请的人民币1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采取反担保措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吉林科技尚未就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协议》、《担保协议》等融资及担保协议。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科技于2017年1月20日向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资金社团申请1年期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上述贷款已到期且吉林科技已归还借款。现吉林科技拟再行向上述贷款方申请人民币13,000万元借款,用于吉林科技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8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科技向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资金社团(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广泽乳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长德路2333号

法定代表人:柴琇

经营范围:乳制品研发及其进出口贸易,乳制品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财务状况: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吉林科技总资产为84,671.54万元,负债总额为59,071.7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5,429.79万元,资产净额25,599.75万元;2017年1-9月,吉林科技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44.44万元。(上述数据均尚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及吉林科技已与相关金融机构就担保融资事项主要条款基本达成一致,但尚未签署《借款协议》、《担保协议》等融资协议。公司为吉林科技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承担的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吉林科技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吉林科技的担保有助于增加其流动资金,加快业务拓展,加速完成吉林科技的战略布局,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融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向控股子公司担保):0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人民币883,420,00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6.16%;

截至公告日,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元。

六、备查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吉林科技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82证券简称:广泽股份公告编号:2018-006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长春至德惠公路2333号广泽乳业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29日

至2018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1月13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柴琇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三) 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曹瑛

电话:021-50188700 传真:021-50188918

特此公告。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