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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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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董事会办公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着稳定的增长,尤其是近两年业绩增速较快,短期内自有闲置资金余额增幅较大。目前“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和二期项目建设仍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并且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仍需要一定的时间,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也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量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其中: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非保本的理财、基金份额等投资产品额度不超过12亿元,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参与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进行证券投资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的投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2亿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定远县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与定远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书》,拟在定远县盐化工园区建设“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现公司已完成了“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公司拟以自筹资金的方式,由全资子公司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进行“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测算,一期项目累计投资将达到8.6亿元,占最近一期(2016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定远县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间接融资储备能力,提升企业良好的信用等级形象,巩固银企关系,同时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23亿元。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认购“财通证券资管财慧道10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提高公司存量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并有效控制风险。

本次拟认购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投资金额,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情况,按照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在此额度内认购、追加和提取委托资产或收益,以公司实际发生的投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本次投资额度内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定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月5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8年1月11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瑞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的风险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14年12月)》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的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风险相对可控的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公司拟进行适度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2亿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

一、风险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着稳定的增长,尤其是近两年业绩增速较快,短期内自有闲置资金余额增幅较大。目前“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和二期项目建设仍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并且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仍需要一定的时间,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也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量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资金投向

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即: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非保本的理财、基金份额产品;参与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进行证券投资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其中: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非保本的理财、基金份额等投资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进行证券投资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所称投资额度,包括将风险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六)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14年12月)》【详见2014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禾实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一)风险投资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董事长指定相关部门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4、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原则上在情况知悉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二)风险投资项目的决策流程

1、在风险投资项目实施前,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该项目已有或有潜在的限制、公司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项目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相吻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上报董事长。

2、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

3、董事长按照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将拟投资项目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应就风险投资项目的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内控程序是否建立健全、对公司的影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14年12月)》,对公司风险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决策流程、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法务与证券投资部负责合规审查。

4、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保荐机构进行核查。

6、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所进行的风险投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风险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的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承诺

(一)公司不在以下期间进行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进行的风险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14年12月)》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风险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14年12月)》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与相关人员就风险投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且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风险投资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具体风险投资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华林证券对金禾实业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着稳定的增长,尤其是近两年业绩增速较快,短期内自有闲置资金余额增幅较大。目前“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和二期项目建设仍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并且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仍需要一定的时间,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也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量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资金投向

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所称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的金额不超过8亿元。

(六)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委托理财。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以规范公司委托理财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法务与证券投资部负责合规审查。

5、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6、保荐机构进行核查。

7、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所进行的投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短期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风险相对可控的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公司拟进行适度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风险相对可控的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公司拟进行适度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与相关人员就委托理财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且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委托理财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重视委托理财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及审批程序,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具体委托理财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华林证券对金禾实业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2亿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外汇头寸越来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间及投入资金

(一)业务规模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2亿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业务期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三)投入资金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事项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公司内控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6、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8、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9、保荐机构进行核查。

10、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18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2亿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2亿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查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与相关人员就套期保值业务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本次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且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4、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及由于相关款项的实际收付款规模和时间与预测出现偏差而导致的延期交割等方面的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华林证券对金禾实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间及投入资金

(一)业务规模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且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二)业务期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

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不能用于向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资金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法务与证券部负责合规审查。

(4)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保荐机构进行核查。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2018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且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华林证券同意金禾实业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定远县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

一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与定远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书》,详见2017年11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关于与定远县人民政府签订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现公司已完成了“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针对公司现有化工产品上游原料的开发,实现产业链的垂直一体化整合,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定远县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由全资子公司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进行“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测算,一期项目累计投资将达到8.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安徽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

2、实施主体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公司目前生产基地位于滁州市来安县,已形成了完整的化工产品产业链,所生产的化工产品品种众多,部分基础化工产品在华东区域甚至在全国范围内,产能及市场占有率均达到了领先地位;精细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甜味剂安赛蜜、三氯蔗糖,香料甲、乙基麦芽酚等,产销情况在全球市场范围内均处于前列。在来安生产基地,大部分产品产能均达到满产状态,本次在定远盐化工园区建设“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针对公司现有化工产品上游原料的开发,实现产业链的垂直一体化整合;进一步发挥成本优势,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在食品添加剂、医药中间体、新材料等精细化工、生物科技领域内相关领域新的拓展。

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为安徽省省级工业园区,是全省四大新型化工产业基地,并被国务院纳入国家级发展战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定位为“皖江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地理位置优越,来安县本部厂区相对较近,能保证公司原有技术人员互相支持、合理调节人力资源配置。盐化工业园现已配套齐全的蒸汽、道路、给排水等市政设施,能提供土地及税收等优惠产业政策,有利于本项目的快速推进,能节约企业投资建设成本。

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项目顺利投产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安徽省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做出示范表率作用,能推动定远县经济快速发展,为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4、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建设年产2万吨糠醛配套燃烧糠醛渣及生物质原料为主的2x75t/h次高温次高压锅炉装置;利用盐化工氯气为原料,建设年产5000吨高效食品添加剂甲乙基麦芽酚装置、年产8万吨氯化亚砜装置;配套建设1500t/d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危废焚烧装置。

5、项目选址及用地

本项目拟建于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建设项目周边均为工业用地,厂址交通条件便利,建设环境条件良好;项目的建设及生产对周围环境及安全不造成影响,周边环境也能满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厂址周围已形成了区域性的公路、铁路和水运交通网络,交通优势明显,为项目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优越的条件。

园区配套公用资源齐全,化工项目入园建设,符合国家发展规划,本项目选址符合地方政府的工业布局总体规划。

根据项目规划,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约450亩。

6、项目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预计总投资约86,183.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约81,467.90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约4,715.10万元。

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以及向银行借款。

7、项目建设周期

计划工期12个月。

8、项目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本项目达产后,产品销售价格根据谨慎性预测,预计能够实现销售收入80,576.20万元/年,利润总额26083.70万元/年,纳税总额9,784.10万元/年。

(2)社会效益:项目达产后,可提供岗位600个,节能减排水平达到同行业中领先水平,安徽省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做出示范表率作用,能推动定远县经济快速发展,为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三、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此外,本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本项目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期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经济效益收等数值均为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以及依据谨慎性的原则所得出的预估数,经济效益测算中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的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税收贡献等相关数据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

2、《金禾实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增强公司间接融资储备能力,提升企业良好的信用等级形象,巩固银企关系,同时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23亿元,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额度以全信用方式授予,无须办理任何资产抵押等手续,且非使用时不产生任何费用,也不对公司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详细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认购“财通证券资管财慧道10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12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于2015年1月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2015年12月获准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拥有专业的投研团队,具有专业的投资和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提高公司存量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并有效控制风险。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借款。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所称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额度纳入公司风险投资额度范围内。

本次拟认购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投资金额,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情况,按照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在此额度内认购、追加和提取委托资产或收益,以公司实际发生的投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本次投资额度内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人

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4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8层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二)托管人

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三)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主要内容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财通证券资管财慧道10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委托资产的种类、数量、金额

(1)委托人初始委托资产形态为现金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2)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人可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加或提取委托资产,追加或提取委托资产后的委托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计算。

3、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1)投资范围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含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等现金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信托计划、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发行的私募基金。

(2)资产配置比例

a.现金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含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等。

b.固定收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包括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

c.其他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包括信托计划、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发行的私募基金。

4、投资限制

为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资产的投资不得违反本资产管理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比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投资策略

本计划主要资产投资于金融市场工具,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全球经济形势、中国经济发展(包括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的研判,动态调整计划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力争为计划资产获取稳健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计划将在产品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结合定性以及定量分析,自上而下地实施整体资产配置策略,以灵活的多元化,多产品,多市场,多主体的分散投资配置方式,通过预测各大类资产未来收益变化情况,在不同资产大类种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力求规避市场风险,提高计划收益率。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计划将灵活运用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套利交易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构建以信用类债券为主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

a.利率预期策略

利率风险是债券投资最主要的风险来源和收益来源之一,衡量债券利率风险的核心指标是久期。本计划将通过对宏观经济以及货币政策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利率变化的方向和时间,利用情景分析模拟利率变化的各种情形,最终结合组合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本计划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研究,在所确定的目标久期配置策略下,通过分析和预测收益率曲线可能发生的形状变化,在期限结构配置上适时采取子弹型、哑铃型或者阶梯型等策略,进一步优化组合的期限结构,力争获取较好收益。

b.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类债券是本计划重要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管理对于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至关重要。本计划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周期、公司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类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同时,本计划将依托管理人的信用研究团队,在有效控制组合整体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价值低估的信用类债券品种,力争准确把握因市场波动而带来的信用利差投资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c.收益率利差策略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金融债和信用债之间)、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不同市场的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基础上,本计划采取积极策略选择合适品种进行交易来获取投资收益。收益率利差策略主要有两种形式:

d.套利交易策略

在目前我国的固定收益市场中,合理运用套利交易策略可以获得超额收益,本计划将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许可的条件下,积极运用以下套利交易策略:

e.个券选择策略

在前述债券目标久期、信用债券配置比例确定基础上,本计划将选择最具有投资价值优势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获得超额收益。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是本计划构建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的重点投资对象。

(3)私募基金选择策略

所投私募基金需进行资产托管或保管。通过投研团队、公司环境、合规风控、研发能力、交易执行、投资策略、业绩及归因、资产配置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挑选投资能力、专业资质、及运营能力较强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历史波动率、夏普值、最大回撤、贝塔值、集中度等风险收益特征筛选业绩优异的基金。

6、委托资产的管理方式、投资执行流程

委托人将资金委托给管理人后,管理人根据本合同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要求,自行决定做出投资决策。

7、委托期限

本计划不设固定管理期限,但当符合所约定的终止清算条件时,将会进入终止清算程序,终止本计划。

三、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存在的风险

(1)如本次投资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完成合同签订后,本次资产管理计划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因未在该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导致本次资产管理计划不能进行投资运作的风险及募集失败风险。

(2)资产管理计划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3)其他风险如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2、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本次投资事项,公司将积极关注管理人的运作情况,督促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努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一定的财务投资,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其他

1、公司目前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公司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3、本次投资事项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财通证券资管财慧道10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管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夏家信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从春先生,董事孙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仰宗勇先生,副总经理陶长文先生、李恩平先生、孙彩军先生、李俊伟先生分别出具的《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6,2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5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夏家信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从春先生,董事孙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仰宗勇先生,副总经理陶长文先生、李恩平先生、孙彩军先生、李俊伟先生分别出具的《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家庭生活改善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按相关规定视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二)承诺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夏家信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下转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