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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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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月8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13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原募投项目中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项目为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B2C平台“利群网上商城”系统改进、仓储物流中心建设等,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2,469.35万元。截至2018年1月10日,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293,178.42元,利息收入1,922,737.2元,账户剩余110,323,058.78元。

由于B2C平台“利群网上商城”现已升级改造为O2O平台“利群网商”、B2B平台“利群采购平台”,原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内容已不能满足新平台的需求,同时,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公司现有的信息系统在新时代的大数据处理的要求下也需要进行升级换代,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变更为“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14,100万元,其中智慧零售信息化改造6,500万元,占比46.10%;新数据中心建设及机房搬迁项目5,800万元,占比41.13%;OA系统建设1,000万元,占比7.10%;其他系统建设800万元,占比5.67%。

公司拟将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上述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以百货、超市及电器为核心主业的零售连锁业务,和以城市物流中心为支撑的品牌代理和商业物流配送业务。

随着公司规模的发展壮大,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展,首先,公司在不断做大做强百货业态的同时,购物中心、超市、家电、便利店以及特别是以“利群·福记农场”为代表的生鲜社区店等零售业态也在迅速发展。其次,公司的品牌代理和商业物流配送业务也在不断发展壮大,除了满足公司自有门店的配送需求外,对第三方客户的销售占比不断提升。另外,为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公司O2O平台——利群网商以及B2B平台——利群采购平台先后上线,公司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步伐加快,公司多业态协同发展的战略格局日益突出,并效果显著。

2017年9月,公司省外第一家门店——利群连云港购物广场开业,标志着公司市场布局开始迈出山东,走向全国。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快推进跨区域发展战略,开启全国布局的发展新格局。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现有名称已不能完全体现公司的战略发展格局,为充分体现利群股份全新发展战略,故公司拟将名称变更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已经国家工商总局预核准,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同时,公司拟同步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名称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签订西海岸新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建设黄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为西海岸新区)大型购物中心及商业综合体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西海岸新区建设大型购物中心及商业综合体,用于商业经营,项目涵盖大型超市、百货、餐饮、电影院、儿童娱乐等业态,项目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242,597平方米。

根据项目进展,现公司拟与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委托其进行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青黄发改外经【2016】23号。合同含税总价(含甲供材)约3.37亿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博海建设就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及签订合同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 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月8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13日9时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元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原募投项目中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项目为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B2C平台“利群网上商城”系统改进、仓储物流中心建设等,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2,469.35万元。截至2018年1月10日,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293,178.42元,利息收入1,922,737.2元,账户剩余110,323,058.78元。

由于B2C平台“利群网上商城”现已升级改造为O2O平台“利群网商”、B2B平台“利群采购平台”,原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内容已不能满足新平台的需求,同时,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公司现有的信息系统在新时代的大数据处理的要求下也需要进行升级换代,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变更为“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14,100万元,其中智慧零售信息化改造6,500万元,占比46.10%;新数据中心建设及机房搬迁项目5,800万元,占比41.13%;OA系统建设1,000万元,占比7.10%;其他系统建设800万元,占比5.67%。

公司拟将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上述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以百货、超市及电器为核心主业的零售连锁业务,和以城市物流中心为支撑的品牌代理和商业物流配送业务。

随着公司规模的发展壮大,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展,首先,公司在不断做大做强百货业态的同时,购物中心、超市、家电、便利店以及特别是以“利群·福记农场”为代表的生鲜社区店等零售业态也在迅速发展。其次,公司的品牌代理和商业物流配送业务也在不断发展壮大,除了满足公司自有门店的配送需求外,对第三方客户的销售占比不断提升。另外,为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公司O2O平台——利群网商以及B2B平台——利群采购平台先后上线,公司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步伐加快,公司多业态协同发展的战略格局日益突出,并效果显著。

2017年9月,公司省外第一家门店——利群连云港购物广场开业,标志着公司市场布局开始迈出山东,走向全国。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快推进跨区域发展战略,开启全国布局的发展新格局。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现有名称已不能完全体现公司的战略发展格局,为充分体现利群股份全新发展战略,故公司拟将名称变更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已经国家工商总局预核准,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同时,公司拟同步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名称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签订西海岸新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建设黄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为西海岸新区)大型购物中心及商业综合体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西海岸新区建设大型购物中心及商业综合体,用于商业经营,项目涵盖大型超市、百货、餐饮、电影院、儿童娱乐等业态,项目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242,597平方米。

根据项目进展,现公司拟与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委托其进行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青黄发改外经【2016】23号。合同含税总价(含甲供材)约3.37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

新项目名称: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

新项目投资总额:14,1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原募投项目之一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是公司2013年首次公开发行申报时,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所确定的募投项目。随着近几年经济的蓬勃发展,信息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不断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日益成熟。公司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趋势,将B2C平台“利群网上商城”现已升级改造为O2O平台“利群网商”、B2B平台“利群采购平台”,原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内容已不能满足新平台的需求。同时,公司现有的信息系统在新时代的大数据处理的要求下也需要进行升级换代,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变更为“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7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5,2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71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7JNA30134”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

根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实际投资情况及新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项目为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B2C平台“利群网上商城”系统改进、仓储物流中心建设等,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2,469.35万元。截至2018年1月10日,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293,178.42元,利息收入1,922,737.2元,账户剩余110,323,058.78元。

变更后的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14,100万元,其中智慧零售信息化改造6,500万元,占比46.10%;新数据中心建设及机房搬迁项目5,800万元,占比41.13%;OA系统建设1,000万元,占比7.10%;其他系统建设800万元,占比5.67%。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将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上述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近几年,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引导,消费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和影响日益增加。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的技术手段的运用和发展,消费升级指向也在朝着全渠道、体验式、本地化、场景化的方向全面发展。另外,作为消费的重要载体,智能手机不断升级换代、日益普及,移动消费逐渐取代PC端,占据了网络消费的大半江山。在上述背景下,新零售概念应运而生,零售企业和电商都在朝着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道路前进。

利群股份涉足电子商务时间较早,2004年就成立了B2C电子商务平台——利群网上商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申报时,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确定的募投项目之一就是该电子商务平台的升级。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革新,利群网上商城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利群股份紧跟时代科技发展步伐,审时度势,分别推出了O2O平台——利群网商、B2B平台——利群采购平台,取代了原先的B2C平台——利群网上商城。随着利群股份网上网下协同发展战略不断推进,原先募投项目之一的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内容也已不能满足公司日益发展新的网商战略需求。同时,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公司现有的信息系统在新时代的大数据处理的要求下也需要进行升级换代,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推出了具有集团发展战略性决定的部署——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积极打造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智能化网络应用、管理平台。

四、变更后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预期通过改造、淘汰原有旧数据中心,建立公司新的数据中心体系,实现“两地三中心双活数据中心”布局,进一步完善数据中心的动力环境及基础设施,完善备份及灾备机制,为公司业务连续性提供保障。针对公司业务系统,采用新购、二次开发等方式,进行完善与升级,针对已有设备,进行必要的设备升级更新,同时针对新的信息化系统,采购必要的新硬件设备。通过信息化系统的重构,实现业务管理流程重构,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变更后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

1.智慧供应链信息平台的网络系统

网络传输是智慧供应链信息平台的基础设施,需要配备高性能和高可靠性的网络设备,一方面提升网络传输效率,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另一方面也可降低能耗,为企业节约成本。

2.智慧供应链信息平台的安全系统

智慧供应链信息平台是基于开放的互联网基础上的交易活动,其安全性要求较高,需要参照金融系统安全等级标准来建设,包括采用防火墙(有效控制对内部网络的访问)、VPN网关(安全连接股份公司总部、物流公司、支付中心)、IDS 和漏洞安全扫描(及时发现控制来自对智慧供应链信息平台系统的攻击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防病毒、身份认证等多种安全设备,构建全方位的安全保护体系。

3.智慧供应链信息平台的服务器系统

智慧供应链信息平台计划配备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WEB 服务器、邮件服务器、安全认证服务器、备份服务器、系统管理服务器等主机设备。

4.智慧供应链信息平台的数据存储和数据备份系统

根据智慧供应链信息平台的数据存储和数据备份系统需求,配备 SAN 网络交换机、磁盘阵列、磁带库、存储备份管理软件,实现存储备份的自动化(如提供定时自动备份)、虚拟化(能支持各种操作系统、数据库、存储介质)。

5.智慧供应链信息平台的综合网管系统

系统管理是个综合集成的系统,其中集成了网络管理、安全管理、备份管理、动力环境监测等多个子系统。

6.智慧供应链信息平台的机房环境系统

本项目拟按照国家A类机房数据中心的标准,考虑温度、湿度、防尘、防静电、承重、电磁环境、防雷等要素来建设。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计算机终端、服务器、网络设备的购置,以及网络构建、与整体信息系统的对接等。

7.新数据中心体系,实现“两地三中心双活数据中心”布局

随着社会经济、信息、文化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剧,数据的爆发以及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广泛应用,对数据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企业级的数据中心的发展趋势是具备高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能根据外部需求做出快速变化。随着利群股份的快速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亟需对原有的数据中心进行升级换代,建立新数据中心体系,实现“两地三中心双活数据中心”布局,提高公司的数据处理能力及快速响应能力。

(二)变更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拥有丰富的软件开发经验

公司信息技术部门拥有丰富的软件开发经验。公司目前拥有完整的信息系统,均为公司自主研发,该系统全面涵盖了门店业务管理系统、物流仓储及配送系统、供应商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诸多数据系统,保证了总部、子公司、供应商、门店等所有业务范围内的数据流通。经过多年的运营维护,公司信息技术部门积累了丰富的软件开发和应用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本项目采用国际一流的软件提供商

本项目公司聘用了国际一流的软件提供商——思爱普(中国) 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企业管理解决方案供应商SAP SE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零售业是SAP重点关注和持续投入的行业之一,并致力于成为全球著名企业的紧密合作伙伴。此次与SAP 合作有助于为利群股份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打造利群股份专属的一体化信息与创新平台。

3、公司拥有多年的电子商务运营经验

公司自2004年开始涉足电子商务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电子商务运营经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业务流程和制度,积累了富有经验的电商人才,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和人才保障。同时,作为传统零售企业,拥有一大批深谙消费者消费心理和行为习惯的专业人才,这些专业人才是保障本项目实施的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积极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推动公司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发展,在原有电商运营基础上推出了利群网商和利群采购平台。利群网商(“利群”APP)是具有利群特色的全新O2O新模式,实现了利群股份旗下大型商场超市,线上与线下、PC端与移动端的全面覆盖与互通,在共享会员和库存等资源的前提下,配以品类齐全的商品及快捷的配送服务,为顾客提供高效、便捷又省心的消费服务。利群采购平台是利群股份利用多年自营供应链的优势,快速切入B2B领域,打造的全新的线上B2B综合服务平台,为便利店和专卖店商户商品进货,酒店、食堂和餐厅日常所需生鲜食品及相关物料,大中型企业的办公、福利及劳保用品采购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服务以青岛市为中心的整个山东市场。

4、公司具有良好的品牌资源,美誉度高,消费者信任程度高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把满足客户的需求放在首位,坚持用开放的心态面对市场,不断学习和研究国内外先进的经营方式、科学的管理经验,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创建优秀的企业文化,努力打造具有深厚底蕴和内涵的利群品牌。

公司自成立以来,多次荣获各项荣誉称号,企业的各项管理成果也屡获省市优秀科研成果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的形象及美誉度不仅扩大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反过来能够促进公司业绩的增长,形成良性循环。

5、公司拥有强大的商品采购和物流供应团队

公司目前拥有专业的品牌运作团队,运营品牌阵营强大,资金实力雄厚,配送辐射范围广,供应渠道众多,为确保公司在区域市场的领先优势奠定坚实的基础。利群股份的全资控股子公司青岛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长年从事商业物流业务,经过多年运营,制定了规范的物流体系管理制度,培养组建了一支强大的商品供应和物流配送人才队伍,积累了丰富的物流服务经验,培养了一批专业能力突出的物流服务人才,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现代物流服务。

同时,利群股份还建设有完备的采购中心和高效的采购队伍,目前公司绝大部分采购业务均采用统一采购的方式,即由公司的采购部门与上游生产厂商直接接洽,对合同的关键条款进行谈判并敲定后,由公司的下属各品牌代理公司与上游生产厂商签订合同。统一采购的优势在于能较容易的获得更低的成本优势和统一管理优势。

公司在现有品牌运作和采购业务基础上优化供应链平台有利于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综合效用,凭借着巨大的采购规模优势以及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体系及信息系统,可以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6、公司拥有一流、稳定的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流、稳定的管理团队,既具备丰富的管理技能和运营经验,确保公司正确的发展方向,又能够把握住市场机遇,适时制定有利的经营战略。

管理层成员富有创意、勤奋好学,通过各地走访,不断吸取并融合国内外先进成熟的管理经验,并寻求优秀的合作伙伴。同时,高盛2011年底对公司进行的增资,为公司注入了国际化色彩,使得如今的管理团队是一支本土和国际相结合、产业和资本相结合、经验和专业相结合、具备极强执行力和竞争力的优秀团队。

公司目前的管理团队中多数人员是随公司一起成长起来的,具备极高的忠诚度,对零售连锁和电子商务行业都有深入的见地,对采购平台的各个环节有清晰的了解。

同时,管理层按市场发展趋势,创建了合乎市场规律的全新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公司的内控体系和运营机制日趋完善,健全的内控体系、完整的日常运营操作手册、人性化的管理模式和标杆店的复制推广,成为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和实现跨区域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公司的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也为公司积蓄了发展所需的人才。

(三)变更后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本次“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与原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性质相同,都属于信息化平台升级类项目,不进行效益测算。本项目主要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全面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质量,进而带动公司效益提升。项目开展实施后,公司信息化技术将得到全面提高,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相匹配。

五、变更后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1.实现公司信息系统的全面升级,优化现有管理流程,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本次项目实施将组建共享财务中心,对公司所有业态财务系统全面升级、建立零售、批发、物流、线上与线下等环节统一的主数据系统、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与全面决策支持的商业智能(BI)分析系统、建立业界先进全面的HR管理办法、重建高效的POS中台系统、优化会员管理系统,最终实现全面优化公司现有管理流程的目标,为公司节约费用,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2.打造智慧供应链,促进公司物流业态的发展

公司多年运营、管理物流体系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子公司青岛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目前为包括大型购物中心、大卖场、中型超市和便利店内在的上千家客户提供周到快捷的配送服务,客户遍及青岛、威海、烟台、日照、潍坊、淄博、东营、临沂、济南等山东半岛绝大部分地区,配送商品品种数达20万种,当日配送半径超过300公里。

本项目的实施将打造公司智慧供应链信息系统,必将有助于促进公司物流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物流业务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物流业务的发展及收入的增长。

3.提升顾客购物体验及满意度,带动公司业绩增长

本次项目的实施除了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流程外,也将极大优化提升公司零售门店的前端系统,包括POS中台系统、商品原产地追溯系统、会员管理系统等,为顾客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舒心的购物体验,提升顾客满意度,进一步带动公司业绩增长。

4.优化公司O2O及B2B平台,实现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O2O平台——利群网商和B2B平台——利群采购平台自上线以来,取得了飞速发展,销售额成倍增长。但目前两个平台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优化。本次项目建设将优化基础ERP对利群网商O2O体系和采购平台体系的支持能力和效率,完善与公司线下门店、物流系统的对接,优化利群网商和采购平台使用的流畅性、便捷性,提升顾客购物体验,推动公司网商和采购平台战略的跨越式发展,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中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的议案》,分别以全票同意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变化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提升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利群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

中信证券对利群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中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不变。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2018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不变。

同时,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名称的内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理由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以百货、超市及电器为核心主业的零售连锁业务,和以城市物流中心为支撑的品牌代理和商业物流配送业务。

随着公司规模的发展壮大,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展,首先,公司在不断做大做强百货业态的同时,购物中心、超市、家电、便利店以及特别是以“利群·福记农场”为代表的生鲜社区店等零售业态也在迅速发展。其次,公司的品牌代理和商业物流配送业务也在不断发展壮大,除了满足公司自有门店的配送需求外,对第三方客户的销售占比不断提升。另外,为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公司O2O平台——利群网商以及B2B平台——利群采购平台先后上线,公司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步伐加快,公司多业态协同发展的战略格局日益突出,并效果显著。

2017年9月,公司省外第一家门店——利群连云港购物广场开业,标志着公司市场布局开始迈出山东,走向全国。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快推进跨区域发展战略,开启全国布局的发展新格局。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现有名称已不能完全体现公司的战略发展格局,为充分体现利群股份全新发展战略,故公司拟将名称变更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已经国家工商总局预核准,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31日15点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31日

至2018年1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8年1月31日上午11:3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三十五楼证券部

邮编:266100

联系人:张兵、崔娜

联系电话:0532-58668898 传真:0532-58668998

邮箱:lqzhengquan@iliqun.com

(三)登记时间:2018年1月31日上午9:00-11:3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下午接到第一大股东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利群集团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为公司流通股股数的0.5%——1%。

不存在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第一大股东的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止本公告日,利群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51,471,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0%。

(三)利群集团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公司流通股股数的0.5%——1%。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采用大宗交易方式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利群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在不影响自身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实施本次增持,故将实施期限设定为本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利群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因此不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利群集团自有资金,因此不存在因增持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