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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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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优先股发行中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

2018-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优先股发行中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在本次优先股发行过程中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先生和钱瑛女士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在作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二、关于融资计划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除本次发行优先股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作出声明:

除本次发行优先股外,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根据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的可能性。但截止本次声明出具之日(2017年6月2日),除本次优先股发行外,公司尚无其他明确的股权类融资计划。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