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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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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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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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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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联系人:赵钰
四、基金的名称
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的运行趋势,自上而下进行宏观分析,自下而上精选个券,在控制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前提下,获取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价差收益。通过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获取新股发行收益,为投资者谋取稳定的当期收益与较高的长期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仅限于参与新股认购和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权证投资仅限于参与可分离转债申购而获得的权证,即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或权证。
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在上市首日择机卖出,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20个交易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可转换债券等,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债券类别配置;同时在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企业债券(含公司债、企业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包括其它券种在内的债券流动性、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等因素,自下而上地配置债券类属和精选个券。通过综合运用骑乘操作、套利操作、新股认购等策略,提高投资组合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从全球、区域的宏观层面(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和利息的预期)出发,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中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利率和汇率政策的调整、上市公司总体和各个行业的盈利变化趋势,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不同类属市场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债权类证券、股权类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类属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率。
资产配置流程如下:
■
(2)久期管理策略
久期管理策略是债券型基金最基本的投资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在本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策略,其目的在于通过合理的久期控制实现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
从全球、区域的宏观层面(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和利息的预期)出发,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做出判断,密切跟踪CPI、PPI、汇率、M2等利率敏感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并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久期。
具体而言,基金管理人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分析来确定实际投资中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1)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对宏观经济数据如月度、季度进出口增长率、消费增长率、投资增长率等的跟踪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合理预期当前经济运行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阶段;针对当前的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合理预期中央政府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取向以及当前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的阶段。
2)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基于利率周期运行阶段的预期,密切关注月度CPI、PPI等物价指数、准备金比率、货币供应量、信贷、汇率等金融运行数据、投资、贸易顺差、工业增加值等实体经济运行数据以及就业数据等等央行货币政策所监控的目标数据的变化,预测法定利率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变动与趋势。根据法定利率的变化,分析投资人心理与市场供求关系以及流动性等的变化,合理预期市场利率、债券收益率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可能变动。
3)目标久期分析:根据法定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所处利率周期的阶段,结合当期的债券收益率水平,确定组合目标久期。基本原则为,在利率上行通道中,通过缩短目标久期规避利率风险;在利率下行通道中,通过延长目标久期分享债券价格上涨的收益。
(3)品种选择策略
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主动性的品种选择,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等等,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4)企业债(含公司债)投资策略
企业债投资策略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利率风险管理与自下而上的信用风险管理相结合的策略,是本基金最主要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所指企业债券,包括公司债和企业短期融资券。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运行、企业发展前景、企业偿债能力、建设项目质量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量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债债券池;然后基于既定的目标久期、信用利差精选个券进行投资。
具体而言,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来对企业债券进行投资管理:
1)信用评级分析:建立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通过综合信用评级确定企业债信用特征。
2)公司基本面分析:投资部对发行债券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运营能力、管理层信用度、所处行业竞争状况等因素进行“质”和“量”的综合分析,并结合实际调研结果,判定并评价债券的信用程度。
3)筛选企业债券:根据信用评级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的结果,结合第三方信用评级数据,将高信用等级的债券纳入备选债券池,基金经理可直接按流程、按权限从备选债券池中选择债券进行投资。备选债券池外债券,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方可进行投资。
(5)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一方面,通过投资部可转换债券对应标的股票的研究,判断正股的价格走势及其与可转换债券间的联动关系,对目标转债的股性进行合理定价。另一方面,同通过对可转换债券债性的研究,结合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及标的债券进行信用评级,考量其合理定价区间。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并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7)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持有股票余额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新股认购策略
本基金将主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但本基金认为股票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差是暂时现象,因此,新股认购策略只是一种阶段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影响股票一级市场资金面的相关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股票发行政策取向(如扩容节奏、发行市盈率与二级市场市盈率的差距),预测新股一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并据此进一步预测认购新股中签率和新股的收益率变动趋势;同时,借助公司投资平台行业研究员的研究建议,预测拟认购新股的中签率和认购收益率,确定合理规模的资金、精选个股认购,实现新股认购收益率的最大化。
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在上市首日择机卖出。
2)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可转换债券投资时,面对可能出现可转换债券与正股之间存在套利机会的现象或者出现可转换债券流动性暂时不足的现象,采用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即将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内转股抛售,以更好的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实现基金可转换债券投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通过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20个交易日。
权证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本基金将综合衡量权证标的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运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等对权证进行定价。
本基金将根据权证的合理内在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以及权证合理内在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内在价值的考量,决定卖出策略及价格区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注:2014年6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先“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此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已于2014年5月28日进行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在开放式基金中,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基金和中短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的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报告期为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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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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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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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1、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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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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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1.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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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可转换债券等,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9年6月3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3日)至2014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自2014年6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2.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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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可转换债券等,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9年6月3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 基金份额成立至2014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自2014年6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0.60%。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年托管费率为0.20%。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C类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4)本条第(一)款第(4)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七)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之“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监事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二)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之“(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三)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之“(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有关信息。
(四)在“十三、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期: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
(五)在“十四、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3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六)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7年6月4日至2017年12月3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