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特别提示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266.6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3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266.66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687.6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7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9.99%,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5元/股。
发行人于2018年1月16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科顺股份”股票4,579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8年1月1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8年1月1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3,104,626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89,932,332,500股,配号总数为379,864,665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为000379864665。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果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147.89981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26.6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3,7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723415535%,有效申购倍数为1,382.33139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18年1月1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8年1月18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