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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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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8-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0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月17日,公司收到董事、总裁刘山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荣盛发展股票的通知》,因个人家庭资金安排需要,刘山先生于2018年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2,526,080股。刘山先生称,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未来6个月内其将不再减持公司股票,仍将高度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总裁刘山先生减持情况

1、董事、总裁刘山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2、董事、总裁刘山先生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刘山等人分别于2008年8月1日所作的追加承诺(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8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经2016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15元/股,历次除权除息后调整为不低于2.535元/股。

截至目前,刘山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说明

1、刘山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等,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刘山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2008年8月1日所作的追加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四、备查文件

刘山先生《关于减持荣盛发展股票的通知》。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