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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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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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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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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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时代先锋股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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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1月03日-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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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时代先锋股票C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01月20日-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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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自2017年1月19日起增加C份额,图示为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数据。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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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A股市场震荡向上之后再度调整,主要分为两部分:10月初至11月中旬,市场对宏观经济的未来产生较大分歧,同时流动性趋向紧张,消费、科技类白马龙头股在市场震荡中大幅度跑赢,部分品种出现趋势化、泡沫化迹象;11月中旬至12月,金融监管加强推动了流动性紧张,白马蓝筹股冲高回落,市场整体调整。
四季度,基金仓位保持中上水平且较为稳定,通过减少择时,降低犯错概率。选股上,我们按照"积极选股,聚焦科技,关注中游"的总体思路:第一,总体策略上谨慎乐观,在市场有限的震荡幅度内不做择时;第二,以渐进的节奏在新兴科技行业进行布局,重点研究并配置了电子硬件(消费电子、半导体、5G)、新能源、大数据领域的龙头品种;第三,重点研究在经济持续复苏过程中,景气度由中上游周期行业向中游制造行业传导的过程,继续研究并配置了中游制造的相关标的。
展望2018年一季度,我们总体延续2017年三季度以来的策略,即"谨慎乐观,聚焦中游制造,精选成长"。
宏观经济环境层面,预计自2016年以来的本轮经济复苏进入下半场,2018年总体上比2017年要弱。但中长期看,经济保持中等速度增长的韧性很强。货币政策,我们预计全年保持中性,由金融去杠杆带来的将是时紧时松的资本市场流动性环境,因此我们并不预期2018年股市估值有大幅提升的可能,总体上谨慎乐观的态度。看的更长远一些,随着金融去杠杆,"影子银行"、地方债务问题逐步解决之后,经济发展将会更轻松,市场向上的空间将会更大。
我们继续聚焦中游制造的投资机会。一方面,随着中上游行业盈利的持续、全面复苏,更新、扩产的设备需求快速增长,另一方面,预计2018年钢材等原材料涨幅趋缓,中游制造业的毛利率压力得以缓解,同时我们看到很多的中游制造业的龙头集中度也在快速提升--这几方面综合,我们预计2018年中游制造行业的景气度将快速提升,高度重视各细分子行业的龙头公司的投资机会。
我们继续会将新兴成长作为精选个股的重点,主要看好电子硬件、新能源。第一是电子硬件方向,包括消费电子、5G、半导体,四季度以来这三个板块的行情演绎,估值水平提升较多,使得选股的难度增加很多--我们会保持耐心,继续持有估值合理、增长明确的品种,同时等待看好的方向的调整买入机会。第二是新能源(光伏、风电)方向,尽管面临财政补贴调整影响,但平价上网时代的临近,将大大提升新能源发电的发展空间。第三是传媒、计算机行业的自下而上选股的机会,一方面部分公司的业绩增长、估值已经较好匹配,另一方面经过几年优胜劣汰,竞争格局优化,龙头公司脱颖而出。
基于这样的市场观点,我们2018年一季度的投资思路是:一是整体仓位维持中等偏上水平,谨慎乐观的态度去挖掘结构性机会,二是新兴成长、中游制造行业中积极选股,主要覆盖电子硬件、新能源、工程机械、通用机械、采掘机械、自动化设备、化工等行业,三是继续看好金融地产、大消费领域的龙头公司的配置价值。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84%;基金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8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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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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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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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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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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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创电子”,SZ002036)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送达的《关于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7】205号),联创电子针对控股股东之一鑫盛投资两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且公司2016年一季报披露称不存在控股股东对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半年报披露称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第10.2.5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2.1.5条、第2.1.6条的规定。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及第17.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六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1、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2、对公司控股股东鑫盛投资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3、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韩盛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4、对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陆繁荣、财务总监罗顺根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联创电子(SZ002036)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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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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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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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报告期内买入/申购总份额为红利再投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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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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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