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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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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5日生效,2015年5月18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转型创新主题相关的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等)资产、现金、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任职或离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公司对报告期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利用数据统计和重点审查价差原因相结合的方法,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进行了审核和监控,未发现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形。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本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日反向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10月市场在食品饮料、家电和电子行业的带领下逐渐加速向上,并于11月上旬到达高点开始回调,上证综指、深圳成指、中小板指、创业板指分别下跌1.25%、0.4%、0.09%、6.12%。看似整体波动不大,实际结构分化异常剧烈,食品饮料、家电分别上涨16.0%、11.4%,但29个中信一级行业中仅7个一级行业取得正收益,很多行业跌幅达到10%;个股差异也很大,白马、蓝筹远远领先中小票。转型创新基金维持了较低仓位和均衡配置,主要持有金融地产等蓝筹、食品饮料家电等白马和电子等成长股,一度取得一定的收益,但在11月市场调整中,重仓的电子股回调幅度巨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当前经济相对平稳,流动性略紧,预计股市整体仍然维持震荡和结构分化。所不同的是经过一整年的分化,目前各个行业之间、白马和小股票之间的估值差异已经大大缩减,基金管理人判断未来一年将进入自下而上优选个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计划维持适当均衡的配置,持有性价比较好的蓝筹、白马股,如金融地产、食品饮料等,并在景气度较高的消费升级和先进制造领域重点挖掘竞争力、估值合理的成长股,争取有较好的表现。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7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77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3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及相关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1)依顿电子(603328)

依顿电子(603328)于2017年1月收到中山市环保局关于排污超标行政处罚的公告。该次监测后,公司已按内部管理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其后在环保部门数次检查中废水排放均达标。上述处罚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表示后续将持续加强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保的控制与监督,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事件对公司的经营和价值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2)长春高新(000661)

长春高新(000661)于2017年4月24日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的监管函,主要内容为:“公司2016年1月27日在长春就合作开发长春市净月区金河街项目(以下简称"金河街项目")与长春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万科")及长春豪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邦房地产")共同签署了《长春净月区金河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书》")。金河街项目由长春万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万拓")做为项目公司负责开发。《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项目公司具备贷款条件前,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由豪邦房地产、高新房地产、长春万科三方按股权比例承担。2016年3月8日,高新房地产与长春万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了长春万科持有的长春万拓24%股权。2016年,高新房地产按《合作开发协议书》中的约定先后三次向借给长春万拓款项共计1.4亿元。根据公司2016年3月11日披露的《收购资产公告》,长春万拓2015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87%,但公司未披露向长春万拓的借款事项,亦未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经进行了内部整改,按照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披露流程和细节。此外,按照2017年半年报披露的经营数据,房地产业务仅占公司总收入的1.88%,对公司整体毛利的贡献仅为0.99%,该信息披露问题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公司在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后,认识到了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披露了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且进行内部整改;此外公司的核心业务为生长激素,房地产业务占收入和利润的比重极低。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监管函对公司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3)分众传媒(002027)

分众传媒(002027)2017年06月0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广东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主要内容为:“2016年3月8日,分众传媒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上述议案均同意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一定额度的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但公司实际购买的属于非保本型浮动收益银行理财产品。”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可能处以60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收到《警示函》后,认识到了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警示函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进行整改落实。证监会于2017年6月2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分众传媒信息披露不到位,主要是一开始要去做保本理财产品,但公司实际购买的属于非保本型浮动收益银行理财产品,该事件对公司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除分众传媒(002027)外,其余的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除依顿电子(603328)、长春高新(000661)、分众传媒(002027)外,其余的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